在上海最大遗憾就是吃不到好的红烧肉,上海猪肉腥气冲天,我怀念安徽老家的肥猪。我那口子指着后面的阳台挖苦道:你有本事做猪倌在这里养一头。她做红烧肉手艺一流,对她来说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谁都知道红烧肉是苏东坡发明的,据说他倒了霉,贬到黄州,当一个类似于副大队长的角色,而且还随时面临下岗,估计没有养老统筹,理没参加失业保险。日子过成这样,一位姓马的好朋友看不过去,帮他租下数十亩地搞“开发”,他老先老毛病不改,一时兴起,用公款造了一间草屋自称“东坡雪堂”,经常与一帮业余作者煮肉喝酒吟诗唱赋,发泄政治上的失意。当情况可能会好一点。不过事情总有得有失,他就在吃喝玩光中发明了东坡肉,让中国人饱尝了一千多年,也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其实红烧肉做得最好的我认为是李渔,他对东坡先生传来的红烧肉来了个批判性地接收改造,像先峰作家改造缪、卡夫卡,具体概括起来就是“慢著火著水,使汤质稠浓味道自然醇厚强烈”,他还在肉中加入了一道配料竹笋,并得意洋洋地撰文道:“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笋烧肉是两样占全了。这一招像是把七言律诗改成现代的自由体诗歌,有着跨时代意义。什么叫饮食文化,这就是吧,在我看来,在春天,春雨下得像龙口粉丝,踩着两脚红泥到山上拔笋子,剥去壳的笋子嫩得像春天的心尖儿,都是雨水滋润出来的,不用刀切,随手就在案板上磕几下,一支竹笋就断成三五节,起油锅将笋子干炒到微微焦黄,投入肉块同炒,加上盐与糖、姜丝、黄酒、适量一点酱油就成,煮到汤水半干,这时候你拈一块尝尝,五花肉的甘饴、笋子的鲜美、黄酒的醇香水乳交融难分难舍。面对这样的美味没有美酒哪行,就像雨夜弄墨的才子没有红颜伴读一样无味。这不是行为艺术又是什么?我明白了毛主席为什么那么酷爱红烧肉了,江青以此骂他土包子,他却痴心不改,有次接见秘鲁哲学家门德斯,就因为人家说红烧肉好吃,被他引为知己,交谈至午夜才依依惜别,就在他老人家来说是极为罕见的,让秘书大为诧异。至于《还珠格格》中写小燕子被辣椒与醋做红烧肉招待五阿哥,结果吃得五阿哥连连呕吐,我敢肯定这是琼瑶奶奶的胡编乱造。
现在的问题是,像李渔那样在饮食里讲究唯美与古典的人已断子绝孙了,你就是想学也学不来,首先你不可能为了一道红烧肉千里迢迢回家,就是回家你也难保老家的土猪不吃瘦肉精之类。我想,当下的快餐类饮食快餐类文化是很难产生美食家的,要出顶多只能出一些酒肉饭囊的馋佬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