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近日在台江区广达路汇多利商厦二楼某墙纸店买了一套价值9000多元的墙纸,刚贴上不久粉红色的墙纸上就出现了不少白色的斑点,局部还出现起毛现象。在向商家索赔不成的情况下,黄先生找到了台江区工商局。昨日,在工商人员协助下,黄先生得到4500元的赔偿。
黄先生称,他花9000多元选购了一套墙纸,由经销商指派安装工上门为其安装。安装后不久,黄先生发现原本粉红的墙纸出现了白斑,局部还起毛。他多次到该店老板要求退货,墙纸店老板却认为墙纸不存在质量问题,是安装工施工不当造成的。
安装工则称,黄先生家中的墙壁清油太厚导致墙纸安装后水分不易散发,这在安装前已告知黄先生。黄先生表示,安装工并未告知该问题的存在。
双方协商无果。黄先生向投诉台江区工商局12315申诉。
12315台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又听取各方意见后认为,经销商提供的墙纸安装服务质量不过关,致使黄先生家中的墙纸出现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最终,商家赔偿黄先生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