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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发布时间:2009-6-16 16:16:44   来源:中国家装家居网   编辑:中国家装家居网

        定金是指购房人根据合同约定,预先付给房地产开发商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作为合同履行的保证,也就是以债权担保的形式而存在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旦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就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如果定金的支付方(购房人)违约,就将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方(开发商)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开发商)违约,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的方式来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就是定金罚则。有一点需要注意,房地产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房屋的合法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购房人的定金。

         作为消费者,购房前必须清楚开发商有无销售此处商品房的资质,有没有权力收取定金。如果开发商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提前发售房产,购房人在认购时所交纳款项只能算是保留金,购房人可以随时选择退房,并全额拿回保留金。也就是说,如果购房人不想购买此房,即便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从法律角度上讲,开发商也应该退还购房人交的款项。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购房人,应该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属于预付款的一部分,并不具备担保债权的作用,如果开发商违约(不签订合同),购房人将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而购房人违约的话,所交款项能够如数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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