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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专家:3组“地价房价比”数据差别不大
发布时间:2009-7-1 9:39:57   来源:网易   编辑:中国家装家居网

  自从上周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抛出“中国地价占房价15%~30%,平均是23.2%”的观点后,关于地价房价比的数据,至今已经有3个由不同部门发布的不同版本。

  昨日,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撰文指出,剔除调查范围、数据来源和数据口径上的差异,在平均地价房价比上,3组数据并无太大差别。文章称,关于地价房价比的争论可以结束。

  事件回放:三个部门三种数据

  6月2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国土部对东、中、西部6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调查,目前在中国,地价占房价15%~30%,平均是23.2%。低于欧美及亚洲近邻国家,但与国际水平相差不大。

  次日,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博客中称,政府在测算中,仅以土地出让价格为准,并未计入“各种税费及限定条件引发的土地价格变化”。因此,该数据是“越描越黑”。

  多名业内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23.2%的数据比现实偏低,目前较为认同的水平是,地价占房价的比例为3到4成。而在一些大城市的中心区,该比例可能超过50%。

  引起争议的原因或许是,与另外两组数据相比,该数据明显偏低。

  根据此前中国城市地价监测系统对全国105个城市的监测,地价占房价的比例在20%~40%之间,29个重点城市(全部为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价房价比均值为31.8%。

  而在年初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提交给“两会”的报告中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成本占总成本的41.2%,占直接成本的比例则达到58.2%。

  专家观点:三组数据差别不大

  赵松在文章中表示,三组数据在地价占房价比例上差异不大。

  她称,国土部的数据是根据土地出让价格和该地块上的房屋售价之比而得出。而根据房地产开发的平均周期,两个价格相差了约3年的时间。

  而在中国城市地价监测系统的计算中,数据内涵是同时点地价房价比,即用当前市场上的楼面地价水平与房价水平相比,该数据包含了3年间地价升值的因素。

  文章称,除去该因素,可测得29个重点城市的成本地价房价比均值为25.8%,与第一组数据基本接近。

  赵松同时表示,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的计算中,房企的总成本仅包含了直接成本和运营成本,而没有将总税费和利润计算在内。她表示,若将计算方式统一,可推算出的地价房价比应在23%~26%之间。

  争论背后:合理比值区间待定

  赵松表示,剔除调查范围、数据来源和数据口径上的差异,在平均地价房价比上,3组数据恰恰相近,起到了相互印证的作用。

  她表示,争论是多余的,因为地价房价比的合理区间并未确定,大到资源禀赋、经济发展不同的国家之间,小到同一城市的不同区位间都会有所不同。

  在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赵松称,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还是较高的,房价完全有下降的空间。一些开发商“地价推高房价”的说法没有根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地价占房价的比例过低,反映了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泡沫的现实,对市场的发展不利。该人士认为,在挤出泡沫、降低房企平均利润率的情况下,合理比例应在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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