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10月实施 广东矿泉水企业整改情况良好
尽管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新标准(下简称“矿泉水新国标”)要在今年10月1日才全面实施,但广东地区的水协会员单位已经在生产中开始启用新国标。这是广东省饮用水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日前透露的信息。据悉,在刚刚进行的水行业第三季度瓶(桶)装水产品质量检验活动中,广东省食品监督检验部门以新国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广东省水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达到了92.3%。
增加致病菌检验更科学
还有一个多月,矿泉水新国标将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规定,新增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指标限量,取消菌落总数指标。新标准还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须在标志中标示水源点名称,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
在新国标中,首先增加了溴酸盐的限量指标,规定每L(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须小于0.01mg(毫克)。同时,新国标还取消了一直以来在我国饮用水指标中居重要位置的“菌落总数”指标。在取消菌落总数指标的同时,新国标增加了三项微生物的指标限量,规定取样250毫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等三项致病菌含量均为“0”。
值得注意的是,有水企负责人认为,菌落总数(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所取1毫升检样中所含细茵的总数)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但若企业为控制菌落总数而加大臭氧投放量,则会增加产生溴酸盐的几率。
据记者了解,很多桶装水在检验过程中均因“菌落总数不合格”而被视为质量不过关,这也导致某进口品牌矿泉水常年因这一项不合格被曝光,而这项检验在国外很多国家并不需要。
有专家认为,增加致病菌对饮用水行业的发展是一大进步,也更符合科学。
粤矿泉水企提前“过关”
作为饮用水行业的“先行者”,广东饮用水企业总是走在国内同行前列。矿泉水新国标实施在即,广东矿泉水企业已经率先行动,纷纷提前投入设备进行整改。
记者从各水企了解到,若要达到新国标的各项规定,水企须投入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的改造经费,这对矿泉水企业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支出,但在短短数个月的时间里,广东的矿泉水企业基本上完成了整改。
此前曾有观点称,为了降低成本,或有矿泉水企业“改方向”生产纯净水。但据记者了解,广东的矿泉水企业都很珍惜企业目前的矿泉水开采许可权限,并不会因为新国标的实施而放弃矿泉水这一品类。
“矿泉水是稀缺资源,开采门槛越来越高,但矿泉水却是未来一大品类。”某矿泉水负责人表示,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矿泉水在饮用水的比重将越来越大,企业绝不会轻易放弃。
广东省饮用水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新国标实施之前,协会已经联合相关部门对会员单位进行了“提前检查”,检查结果喜人:广东省水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达到了92.3%,也就是说,这些矿泉水企业已经提前“过关”。
新快词典
溴酸盐
溴酸盐是在各个饮用水行业厂家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由于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对菌落总数要求非常严格,因此,用臭氧消毒公共饮用水所产生的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是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的潜在致癌物。
据介绍,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进行消毒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认为,溴酸钾对实验动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盐对人的致癌作用还不能肯定,为此将溴酸盐列为对人可能致癌的物质。
10月即将实施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新国标规定,新标准中溴酸盐限值初定为0.01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