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检范围
适用于申请进口真空吸尘器(包括吸水式清洁器)安全质量许可证的送样检验以及对已获准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真空吸尘器的抽样检验。
二、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
1、检验依据:GB4706.1-92《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
GB4706.7-86《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真空吸尘器的特殊要求》
2、检验项目:
01额定值
02分类
03标志
04防触电保护
05电动电器的启动
06输入功率的电流
07发热
08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09无线电和电视干扰的抑制
10防水
11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2过载保护
13耐久性
14非正常工作
15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16机械强度
17结构
18内部布线
19元件
20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缆和软线
21外导线接线柱。
22接地装置
23螺钉和接头
24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25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26防锈
27电子线路
三、送样(申请)单元
1、申请安全质量许可证时的送样数量:
吸尖器(整机)2台
电机2台
带不可重接插头的电源线18根
器具开关10个
熔断器48只
热断路器48只
安全隔离变压器5只(未浸漆1只,成品4只)
载流软管3根
卷线器1个
2、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定期抽样数量:
吸尘器(整机)1台
四、安全性能的评定
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该产品不合格。若有个别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允许通知厂家重新送样进行检验。重新送样检验时,若再出现任何一项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