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来电反映:今年7月她租了一套房子,并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上注明了房子配有空调等。但陈小姐入住后发现,空调只能制冷不制热。为此她与房东交涉,但房东置之不理。更让陈小姐郁闷的是,房间的设施坏了,房东也不肯及时维修。陈小姐想知道,这事该如何解决。
律师分析:按照《合同法》规定,房屋出租者应该向租住者提供合法的、符合合同规定的住房条件。租住者依照合同,可以要求房东提供相应的设施和及时维修房子及其设施。如果房东不提供或不维修,就可视为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租住者可以到法院起诉,也可以要求解除租房合同。但鉴于起诉和解除合同都会给双方带来不便,因此建议租房者最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房东是没有时间找人维修,租房者可以自己找人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但这样做房客最好在维修之前和房东说好,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