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讯
昨天是“五一”劳动节,劳动节自己的节日,一些市民打进新闻热线65159063咨询,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个人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加班工资?请听新闻广播蔡贺涓的报道:
一说到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人们经常提到一个数字,那就是3倍工资。但是这个数字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很多市民并不太明白:
【同期】到了节假日了,关于节假日工资应该怎么支付,我觉得不够具体。比如说吧像五一加班加班费按300%,就是呢你的工资不动再给你3百,有的呢把你当天的给你扣去,给你2佰。像这个问题啊,很多单位都钻空子。
对于市民的疑惑,北京市劳动保障法学会委员、劳动法专家沈斌倜解释说:
【同期】根据工资支付条例,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但是有些人就理解,是不是我平常就有100%,支付200%就行了呢?实际上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实际上应当另行支付300%。
也就是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劳动者,当天享受日薪4倍的工资,日工资用月工资除以21.75天的计薪日来计算。那么是否可以用发购物卡或者其他方式代替加班费呢,沈斌倜介绍说:
【同期】加班费就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国家工资支付条例和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工资要货币性支付,不能用其他非现金方式。如果他发一张购物卡,就不是劳动工资,就不能计入劳动者工资,就影响了劳动者社保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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