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2009年7月1日-8月31日期间光临福丽特 家居 购物(家具、建材)的顾客朋友,当日单张购物合同单金额达到指定金额,就可以参加“盛夏流火烈日炎, 家居 购物送清凉”大型购物抽奖活动。具体活动细则如下:
购物满1000元(含)-2999元,可参加抽奖1次;
购物满3000元(含)-4999元,可参加抽奖2次;
购物满5000元(含)及5000元以上,可参加抽奖3次,此为上限,不再类推。顾客当日最多可参加抽奖三次。
奖项设置如下:
抽奖活动备注:
● 购物合同必须为加盖福丽特市场印章的当日市场统一销售合同,参加活动的合同单须为当日单张购物合同,合同金额恕不进行累计。
● 家装 合同不参加此次活动;
● 使用福丽特 家居 购物代金券进行消费的金额部分不参加此次活动;
● 奖品的运输、安装和维修问题由顾客自行负责,福丽特 家居 概不负责中奖奖品和赠送礼品的运输、安装和质保问题;
● 各种代金券的消费请顾客朋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使用,过期作废,概不负责;
● 若出现退货或退单,消费者须先退回中奖奖品,如已消费、使用或有损坏,请按市价补齐现金后方可退货;
● 特等奖、一至四等奖须在货款两清后方可领取;五等奖、幸运奖即开即兑。
●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范围内归福丽特 家居 所有。
抽奖地点:
家具馆的抽奖地点设在福丽特家具1号馆二层服务台。
建材馆的抽奖地点设在福丽特建材大厦(福丽特商业街南口)一层服务台。
奖品领取:
凡参加福丽特 家居 大型抽奖活动中四等奖以上的顾客,请先在抽奖处进行登记备案,在货款两清之后凭有效凭证方可领取奖品,奖品领取请到福丽特总部南楼2层2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