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到底 《大学报到日,警车送新生》追踪
新闻闪回 9月4日,一辆悬挂公安牌照的制式警车出现在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大一新生报到现场。记者发现,车上其中一名年轻女孩为来校报到的新生,其余三人则一直使用警车为女孩的入学忙前忙后。
□本报记者 佘慧
关于河北政法职业学院9月4日开学当天,在大一新生报到现场出现一辆牌照为“冀F3097警”的制式警车前来送一女孩上学一事,经本报昨日报道后,立刻在读者及网友中引起热议,大家纷纷对公车私用事件发表看法。
“用警车送孩子上大学,这样也招摇了一点吧!”看到报道后,读者张先生打来电话,称这样的行为会在刚刚走进大学校园的学生们心中产生不好的效果。
“这种行为应该严惩!”网友“天天天蓝”称,这样的错误,应该首先找到驾驶那辆警车的司机,才能弄清事实的真相。在网络上,众多网友纷纷表示,开制式警车到高校送孩子报到,相关部门必须对警车司机给予严肃处理。
昨日11时43分,河北省蠡县公安局官方微博“蠡县公安网络发言人”发出微博,称记者所报道的开制式警车送孩子上学的民警匙某被局党委会议给予免职并行政记大过处分。
昨日下午,蠡县公安局政治处王主任,向本报发来了一份全文共计237字的《蠡县公安局关于开警车送孩子上学民警处理情况的汇报》。内容为:2013年9月4日(应为9月5日报道,记者注),贵报报道蠡县公安局一派出所指导员违规使用警车送孩子上学,引发网友关注。事件发生后,蠡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纪检、督查等部门进行调查。经查,该警车为蠡县公安局鲍墟派出所车辆,违规使用送孩子上学一事属实。9月5日上午,我局召开党委会决定,给予相关当事人免职,并行政记大过处分。真诚感谢媒体的监督,同时我局将针对此问题开展警车管理使用集中整顿活动,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针对蠡县公安局的反馈信息,记者随后联系到王主任。王主任称,驾驶警车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的该县某派出所指导员匙某,确实是于当天送女儿到学校进行入学报到。当时警车内乘坐的除匙某父女外,还有匙某的妻子及另外一名年轻男子。对于违规使用警车送女儿上大学一事,匙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在采访中,记者希望可以了解到匙某的全名和具体工作单位等详细情况,对此王主任并没有回答。王主任称蠡县公安局曾三令五申不允许发生这样违规的行为。在对匙某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蠡县公安局将会进一步加强警车的管理和对民警的教育。
■当地警方做出回复。本报记者 清风 摄
原标题 [驾驶警车送新生的 是当地派出所指导员]
以上内容来自: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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