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研究部署,决定安排20亿元资金,在京津沪等地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见本报昨日2版报道)
家电“以旧换新”,对消费者来说做到了废物利用,对企业而言扩大了市场,对政府而言能驱动“消费马车”稳步快跑又有利环保,应当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特别是在当前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内需仍待拉动的情况下,意义十分重大。但是,这项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起到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效果,关键还要看广大消费者认不认可,而归根结底在于,这一政策能否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能让老百姓得到多大的实惠!
家电“以旧换新”我们并不陌生,许多商场都开展过这一活动,然而,消费者对此并不领情。媒体曾揭露过一些商家的“以旧换新”行为。他们先是大做广告,当消费者拿来旧品后,他们又以种种理由证明你的旧品实在是“朽木不可雕”也,然后再压了又压回收价。虽然这次国家对家电“以旧换新”有10%的价格补贴,但是,能否让老百姓得到实惠问题关键是看旧家电的估价。如果估价过低,就会抵消政府政策的优惠,就会扼杀老百姓“以旧换新”的热情。而在对旧家电如何估价上,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完全由商家说了算。在商家逐利的天性下,如何能确保估价的公正性呢?这值得怀疑!因此,对旧家电如何估价,有关部门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指导政策。
此外,也要加强“以旧换新”家电质量的监管。曾有媒体报道,在“以旧换新”活动中优惠出售的“新家电”,很多都是旧家电改装的。商家正是抓住消费者省钱省事的心理,采用旧家电折价、新家电打折方式吸引顾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加强“以旧换新”家电质量的监管,为广大消费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