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万州区人民法院,被告王桂娟(化名)在庭审现场。重庆晨报记者胡杰实习生黄敬坤摄
第一次,她用更改了年龄的假身份证和户口本和一个男人结了婚;第二次,她找到了真爱,用真实身份证、户口本再次结婚。
当万州区检察院对她提起公诉,这才知道自己犯下了重婚罪。昨天上午9点半,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当庭宣判,王桂娟因重婚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期6个月执行。
“我第一次用的假身份证结婚,我以为不算数。”被告席上站着的女子名叫王桂娟,今年27岁。她穿着玫红色上衣,个子不高,肤色偏黑,长发盘成髻梳在脑后。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王桂娟只是简单陈述了自己当初“幼稚的以为”,并没作过多辩解。
宣判后,王桂娟独自走下被告席。对于两个丈夫都没到庭,王桂娟只是笑笑说:“没什么。”随后,她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不到法定婚龄
她用假身份证结了婚
2003年,王桂娟17岁。她跟着二姐去广州打工,认识了比自己大14岁的男人朱勇。“当时觉得他人还不错。”王桂娟笑着说,由于年龄小,以为给自己钱用的就是好人。就这样,王桂娟同意和朱勇交往,两个月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朱勇家里就开始催着我结婚,但是我年龄又不够。”为了尽快办理结婚证,朱勇要来王桂娟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在深圳花高价办理了一个假身份证和户口本,将王桂娟的出生年份由1986年改为1982年。
随后,王桂娟挺着6个月大的肚子,跟朱勇回到他的老家武隆,并在当地领取了结婚证。可让王桂娟没想到的是,生下女儿后,朱勇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