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始末
记 者 李 锐
通讯员邓建平胡楚桢
谈婚论嫁时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为报复解恨在网上发布女方裸照,造成轰动一时的“蕲春女教师艳照门”事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侮辱罪被蕲春县检察院批捕(见本报昨日6版)。昨日,记者获悉该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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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恋>>热恋中拍裸照留念分手>>矛盾增多女方逃婚尴尬>>没有新娘的婚礼报复>>28张裸照上网解恨悔恨>>为对方租水果门店
吴某现年39岁,蕲春县狮子镇灯笼垸村人,初中毕业后,于1991年外出深圳务工,2005年到上海一家公司实验室工作。同年初,公司总部转到江苏太仓,吴某随之到太仓上班。
吴某说,父亲2007年去世前,他一直没有成家意识。父亲去世后,他跪在父亲棺前,感觉很对不起父亲,因为父亲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他成个家,“父亲是带着遗憾走的。”从那时起,他萌生了找个女朋友成家的念头。
2009年正月的一天,吴某嫂子刘某打来电话,说要给他介绍个女朋友,还问他离过婚的行不行,吴说行。刘某便把周某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吴。
周某是蕲春县漕河镇第一小学数学教师,现年38岁,2008年离婚,与前夫育有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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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中拍裸照留念
吴某给周某打了电话,互留QQ号码。其后,他们经常上网聊天,彼此对对方都很满意。2009年清明节,吴某从江苏回蕲春,与周某第一次见面。吴某住在周某家里,相处非常愉快。
同年“五一”劳动节,周某利用假期到太仓找吴,在一起生活了几天。当年暑假期间,周某在吴的住处度过了整个假期。
热恋中的两人为记录缠绵时光,以便到老时还能有美好回忆,经周某同意,吴某在其住处,用数码相机给周拍了床上裸体照。
两人商定,2009年农历腊月十四结婚。吴某于2009年12月30日辞职,回蕲春住到周某家里,着手操办婚事。
分手 >>
矛盾增多女方逃婚
共同生活期间,周某想到吴某既无稳定工作,又没有钱,担心结婚后一旦男方日后要离婚,在财产分割上自己要吃亏,于是要求做婚前财产公证,吴听后不同意,认为周不信任自己。
吴某脾气较暴躁,导致两人争吵增多。另外,周某与前夫的儿子常到周家来,吴时常表露不满,周某遂对婚事失去信心,产生分手念头。但又不好当面向吴提出,于是逃婚。
周某离家前把房门锁换掉,并开始不接吴的电话。吴某只好拿着两人的婚纱照,请来锁匠开门。周某曾叮嘱邻居,说跟吴某已分手,叫邻居帮忙照看一下她家。在与邻居争执中,吴某打电话报警,民警了解情况后,批评教育吴某,并收走新锁钥匙。
尴尬 >>
没有新娘的婚礼
因请柬已发到亲朋手中,腊月十四这天,吴某只得如期办了酒席,请的全是吴家这边的亲戚朋友。
酒席分别在狮子镇老家和漕河两地举办,由吴某哥哥全程招待,吴某没去。在狮子镇那边,他哥对亲戚说他们是在漕河这边办酒,回不去。在漕河这边,又说他们是在周某娘家那边,两边圆谎。
25天后,周某回家,与吴某再次发生争吵。吴某要求领结婚证,周不肯,坚决要分手。
今年3月26日,吴、周二人约好在漕河镇一小去谈。开始,吴某提出要周赔偿十几万元,后在学校领导调解下达成协议,由女方赔付他们交往期间,男方为她花费的钱共计23786元,并签订调解协议书。第二天,周某就把钱付给吴某。
吴某说,他其实并不是真的要周某的钱,只是想让她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没想到周还真的同意了,宁愿付钱,也不愿跟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