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消息,为了能够让企业严格执行政策规范,让消费者深入透彻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北京市商务委对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作了详细的解读。
持证拿补贴
8月10日是正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日期。因此政策规定,从8月10日起,具有本市户口的居民或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向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交售旧家电并从中标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就可申请财政资金补贴,该补贴政策到2010年5月31日结束。
而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申请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流程,规定不能先买新家电,再卖旧家电。而是消费者先交售旧家电取得以旧换新凭证,然后持此凭证去购买新家电,才能申请资金补贴,因此有严格的程序要求。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必须一致。另外,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购买人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在家电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对购买人的回收凭证、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企业按照新家电销售价格减去补贴后的金额收取货款。同时,指导购买人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
购买人可通过电话、互联网预约家电回收企业上门收购,也可自行运送旧家电交售给家电回收企业就近的回收站点。回收企业的联系电话、地址已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www.bjmbc.gov.cn)、再生资源回收网站及部分平面媒体渠道对社会进行了公布。
补贴价格设上限
此前,业界对于旧家电回收价格以及购买新家电补贴价格的不明确性产生诸多疑问,而在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中,制定了旧家电回收参考价格,并对以旧换新新家电购买补贴规定了标准。
据北京市商务委解释,旧家电回收参考价格的制订主要考虑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回收旧的家电只能送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而不能进行二次流通,因此交售旧家电的价格不同于旧货市场的价格;二是虽然消费者交售旧家电的价格可能略低于进入二次流通旧家电的价格,但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后购买新家电,可获得新家电10%的价格补贴,因此还是很划算的。
对于以旧换新新家电购买补贴,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购买人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新家电,将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类家电的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以电视机为例,购买人购买4000元以下(含4000元)的电视机,按销售价格的10%进行补贴;电视机销售价格在4000元以上,只补贴400元。
然而,对于政策中规定的这项补贴标准,业内人士认为规定的价格上限有些偏低,以惠普一款市价4999元的笔记本为例,按照以旧换新的规定,其价格超过了4000元,则只能补贴400元。但一款市价为3999元的同方笔记本电脑,按照政策规定,享受10%的补贴是399.9元。价格相差1000元的两款不同电脑产品,却有着相差无几的补贴。
业内人士表示,如此补贴后,很可能会给想要购买新机的消费者造成矛盾心理,而对于商家来说,也不利于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为止,政策还未对回收企业向拆解处理企业交售旧家电时的运费补贴,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