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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熄火保护 台式燃气灶市场监管缺失
发布时间:2009-8-7 9:48:54   来源:中国家电网   编辑:中国家装家居网

  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下称新标准)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一年时间。然而,《电器》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仍有部分厂家并未执行新标准中“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这一强制性规定。

  熄火保护装置是当燃气灶具遇到意外熄火时自动关闭燃气阀的一种安全保护装置,早在1996年制定的燃气灶具国家标准中,就已经要求嵌入式灶具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新标准中规定所有类型的灶具都应装有熄火保护装置,实际上就是将以前标准中没有提及的台式灶也涵盖其中。

  为此,《电器》记者在市场上特别针对台式灶进行了调查。

  无熄火保护台式灶依然在售

  在北京市某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电器》记者看到仅有为数不多的厂家还在销售台式灶,大多数厂家都表示自己的产品带有熄火保护装置,是绝对安全的。但在威宝品牌专柜,记者发现了几款不配备熄火保护装置的台式灶。促销人员直言,这几款产品确实没有熄火保护装置,但价格便宜,与同品牌或其他品牌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台式灶500元左右的价格相比,这几款没有熄火保护的台式灶仅售二三百元。此后,记者在与其他品牌销售人员攀谈中得知,实际上他们都清楚新标准中对熄火保护装置的规定。记者又向某品牌销售人员询问市场的监管情况,该销售人员回答:“如果有人来查,他们就把那些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台式灶藏起来,等检查的人走了,再拿出来继续卖。”

  “现在没有熄火保护功能的台式灶卖得比以前还好!”国内某知名品牌燃气灶企业北京地区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去年5月1日新标准正式实施,我们现在不在城区只在郊区卖台式灶,销量还不错,因为价格便宜,反而比以前卖得更好。”由此可见,有些企业不是不了解新标准的要求,而是“钻空子”生产和销售“违规”产品。

  由于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产品的成本将会提高至少30元,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并不按照规定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同时,消费者对这方面信息了解较少,尤其台式灶主要销往郊区和农村等三四级市场,这些地区消费者对品牌不熟悉却对价格依赖度很大,往往更加趋向于选择价格便宜的无熄火保护装置的杂牌台式灶,因此反而造成了无熄火保护台式灶销量较好的现象。

  杂牌产品冲击正规军

  “那些不合格的杂牌产品价格那么便宜,搞得我们这些正规产品都没办法卖。”专业生产燃气灶的万和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徐卫国显得很无奈。“我们是正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生产和销售产品。那些杂牌产品质量差不说,连熄火保护这种最根本的安全装置都没有,但因为价格低,买的人就是多。”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仅万和一家企业反映类似问题。合肥美菱小家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振军表示,目前三四级市场上台式灶的竞争混乱,不合格的产品一味压低价格,使得企业在台式灶上的销售大不如前,不过,由于美菱的产品线较长,现已逐渐放弃了台式灶的销售。而帅康集团新闻办王建新也表示,现在帅康只有少量的台式灶产品仍在销售,都符合新标准,他们不会考虑再推出这类产品,精力将全部放在嵌入式灶具上。

  更为严重的是,当不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产品在三四级市场上日益肆虐、缺乏监管时,一些原本生产正规产品的企业也加入到这类产品的销售行列中,比如前面所提到的在北京郊区市场销售无熄火保护台式灶的知名品牌,这使得原本就不规范的台式灶市场更加混乱。

  “为了保护美菱的品牌形象,我们只好选择放弃台式灶市场。”朱振军的话代表了一部分企业的观点。而类似万和这样的生产企业,要想坚守台式灶的战线,就只能选择在夹缝中求生存了。

  市场监管需加强

  熄火保护装置最早应用于嵌入式灶具中,经过十多年的实际运用,现在已是一项十分成熟的技术,完全可以推广到所有类型的灶具中。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副秘书长柳润峰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将这一条写入新标准,已经充分考虑到其可操作性,考虑到了消费者的承受力。这一装置成本并不高,也就是十几元至几十元,随着符合新标准灶具产量的增加,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够将它消化,消费者也能够承受。”

  既然熄火保护不难实现,为何台式灶产品在三四级市场上的竞争还如此混乱?有企业向《电器》记者反映:“无良企业违法生产,消费者对熄火保护了解较少,以及市场监管不到位,种种原因造成了这种局面。”据了解,新标准规定,2008年5月1日起企业不得再生产没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而考虑到商业系统中已存在的此前生产的无熄火保护的台式灶,新标准给出了9个月的过渡期。也就是说,从2009年2月1日起,市场上不得再销售没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然而有企业人士告诉《电器》记者,在过渡期内,有些企业通过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手段,继续生产销售无熄火保护的产品。“他们会把生产日期改到2008年5月1日前,以逃避检查继续销售。”而对于9个月过渡期后不得销售的规定,该人士则表示,他没有听说市场监管部门就这一问题进行过严格的检查。

  柳润峰在接受《电器》记者采访时表示:“既然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就应按照规定执行,而且标准也明确了过渡期,现在也已经过了过渡期,那么市场上再出现的无熄火保护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应予以查处。”

  《电器》记者了解到,国内台式灶生产大省之一的广东省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在今年3月对广东省内的家用燃气具进行过检查,但由于是抽样检查,没有发现关于台式灶熄火保护不合格的问题。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燕赵晚报》去年曾报道,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从明年(2009年)1月1日起,所有按旧标准生产的灶具一律不准再上市流通”。而当《电器》记者致电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热线,询问有关台式灶熄火保护的问题时,热线人员则回答说:“目前没有接到上级的文件和通知。”对此,有关业内人士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监管力度,强制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特别是对三四级市场中的灶具进行重点检查,这样才能维护行业秩序,杜绝安全性低的无熄火保护灶具流入百姓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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