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众网7月14日讯 (通讯员 孙世彦 见习记者 王保珠) 7月13日下午,龙口市鑫笛KTV歌厅因装修材料使用了可燃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被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四部门联合查封,责令其整改,未整改合格不得营业。
据悉,自龙口市公安、文化、工商、安监,联合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部门建立并完善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在7月13日的联合检查中,发现鑫笛KTV歌厅新装修材料为可燃材料,不符合消防要求。四部门立即按照程序,对该歌厅进行查封,并责令立即采取措施开始拆除易燃可燃材料,未整改合格不得擅自开业。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公众聚集场所负责人和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不得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要保持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自动消防设施完好,不得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公安、文化、工商、安监四部门将依法对其实行责令停产停业、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罚款等处罚,对擅自撕毁封条的责任人将进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