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充满能量和活力,大伙儿像开机关枪一样跑来跑去,吃晚饭、赴约会等等。巴黎则悠闲缓慢得多。就像俗语所说的,在纽约,假如你有5分钟的空闲,你是个失败者;而同样情形,在巴黎,你则是成功者。两地节奏、能量,都有所不同。”
巴黎佬和纽约客的明争暗斗
纽约与巴黎,因为时尚界的“女魔头”Anna-Wintour和Carine-Roitfeld被炒滥的宿敌关系被推上风口浪尖。他们拥有南辕北辙的价值观与审美趣味:前者喜欢大张旗鼓,后者却只愿意从细枝末节上搜罗乐趣;前者从实用出发更接近衣服的本质,后者却喜欢将时装升华到生活态度的规格;前者海纳百川不断更迭潮流,看起来异常时髦,后者却从始至终只愿根植于一种风格。它们明争暗斗,但事实上,谁能为某种风格冠上好与坏的称谓呢?
傲慢的巴黎 现实的纽约
巴黎人顽固地偏爱着黑色,就像他们顽固地孤芳自赏。那些桀骜不驯的面孔被时尚圣地雕刻出了傲慢的棱角,尽管嘴上不屑与其他对手攀比,骨子里却从来没放下过居高临下的优越。他们嘲笑纽约客,那些俗气土鳖的纽约客,他们既没有Coco C hanel,也拿不出来Yves Saint Laurent这么像样的宗师,甚至,巴黎佬光是派出个Karl Largefeld也够以一敌万了。何止是纽约客,巴黎佬也从来没待见过“唯一”可以与之分庭抗礼的老兄弟米兰人,那些卖弄廉价性感的“大金牙”。“可怜”的米兰人,他们一个世纪都在妄图给性感制造定义,但是,到头来,他们根本就从来不懂这码子事。伦敦那帮“混混”呢?让他们去试验先锋吧,那些该死的玩艺儿由始至终都应该出现在博物馆里,而不是人类的身上。除了巴黎人,没有谁是真正懂得时装的,他们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反正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纽约客呢?他们倒是在乎极了,“大都会”里的竞争机制和精英文化决定了这一切。从Manolo Blahnik的橱窗外望进去,打扮得像Carrie Bradshaw一样有型有款的女士要往成捆里数。即便不在第五大道,随便走在某个地铁站里,姑娘们也全部都像《Sex&The City》的翻版,从丝巾到趾甲油,一丝不苟。我们以为“精致”理当归做巴黎人的Logo,但事实上,巴黎街头并没有几个姑娘的脚趾上修着“法式美甲”,而且,尽管他们总对自己的穿着自以为是,但当你看腻了那千篇一律的黑西装、瘦腿裤、高跟鞋……那通身愤世嫉俗的摇滚派头也够乏味的。你看,那本法国《VOGUE》便是巴黎做派的浓缩,这一季,颓废派编辑们爱上了Balmain的宽垫肩和窄腰身,于是人人都像着了道儿似的不肯再脱下来。纽约客倒是“随和”,他们喜欢海纳百川,取长补短,喜欢听取“权威”的意见,可没有巴黎人骨子里那么松散浪漫。时尚?是征服别人的“武器”,展示社会地位的标签。时装的价值?当Carrie Bradshaw对着Manolo Blahnik的橱窗说“Hey Lover”的时候,听起来倒真是像个巴黎女人,可是实际上,纽约的中产们才不会把一双鞋当做命根子。他们没有千人一面的尴尬,对潮流所指处处门儿清,时髦的短发一丝不苟,不过,这些努力的终点也许仅仅是一面通向他人的镜子而已。
宿敌恩怨演变“帮派”对立
五大时装之都的声名鹊起,就像网球的四大满贯、足球的五大联赛一样,人们总习惯用地理位置来为列强划分版图。它们因不同的文化背景散发出迥异的光彩,但与此同时,这光彩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微妙的摩擦与碰撞。巴黎派与纽约帮的对立便因戏剧性更加引人入胜。
也许Ralph Lauren对时尚的贡献并不能与Yves Saint Laurent相提并论,但是说到叱咤风云的时尚杂志,美、法《VOGUE》的大佬之争却从来毋庸置疑。向来霸占时尚圈一姐位置的Anna Wintour,这一年,险些被叛逆的巴黎人Carine Roitfeld抢走了权杖,她们开始越来越多地被好事者描绘成对立的宿敌,原本井水不犯河水的两种风格也在激化的矛盾中,显露出了南辕北辙的端倪。纽约人被勾勒得优雅精致,像他们的女魔头一样,喜欢穿大家闺秀的Prada,举止优雅,谈吐得体,从内到外都打着女精英的烙印,处处都是上流社会的阵势做派。而Carine Roitfeld呢?她那“反时尚”的时尚被一再放到神坛上接受前卫潮人的顶礼膜拜,整个巴黎派的不羁与之如出一辙。他们在杂志上取笑“女魔头”的装腔作势,用鼻祖的姿态俯视纽约人的稚嫩与滑稽,即便是这样,Anna Wintour也依然保持着“风度”和“涵养”,她用外交辞令在人前称赞着对手,但是换来的却不是感激之情。直肠子的Carine Roitfeld依然说:“美国人所做的事情我们可干不来。”是的,她们所做的事情本来就完全相悖,这映射到纽约人与巴黎人的穿衣哲学上,便形成了一个有趣的对比,前者在不断地建立,而后者呢,他们更擅长摧毁。
巴黎,让衣服变成了艺术,又让这种艺术成为了奢侈品。巴黎人创造了时尚,他们理所应当是这个圈子里最大的庄家,洗牌、发牌,最后赢得牌局。事情本该如此往复下去,米兰人不是对手,伦敦佬也没有构成过威胁,更何况小字辈儿的纽约客。可是,如今小字辈儿创造了《欲望城市》,他们拥有掌控时尚潮流的女魔头,这个城市里的年轻设计师正在大面积地异军突起,它是全世界最卖座时尚剧集的产地,纽约客还兴师动众地办起了“时尚奥斯卡”,在巴黎,可没有这样的阵势。高傲的巴黎人顽固地孤芳自赏,但也抑或是故步自封?当他们嘲笑Ralph-Lauren的肤浅时,殊不知纽约客已经穿戴精致地慢慢夺下了时尚的权杖。
没有一种风格可以用好坏来形容
如果足够敏感你便能看到两种风格的截然不同。可是,它们竟然也有交汇的共识:都独立于本国之外,不愿与其他人混为一谈。你永远无法用巴黎风格笼统地定义整个法国,Carine Roitfeld也说过:“难以理解。法国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巴黎,另一部分是巴黎以外的地方。我们不是法国版《VOGUE》,我们是巴黎版《VOGUE》,巴黎以外的人们都不喜欢我们。”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纽约,在这块版图之外,得克萨斯的蓝领和阿肯色州的农夫们依旧长年累月地穿着大短裤和牛仔衬衫,那根敏感的时尚神经伸出了纽约的边界,就会完全失灵。
没有任何一种风格可以用好坏、强弱来形容,巴黎和纽约呈现出来的不同,从本质上都是源于他们自身的文化差异。如果,在巴黎,中产阶级的价值观与生活态度也掌控着主流大众,那么事情自然又会是另一番景象,但怎么可能呢?在纽约客们为后半辈子的安逸疲于奔命的时候,巴黎佬正在一边悠闲地喝咖啡,一边愤怒地罢工呢!
时尚态度的差异缘何而来?
巴黎人的浪漫[FS:Page]举世公认。在文艺复兴时代,法国的许多贵妇名媛都一丝不挂地让画师画像,包括拿破仑的妹妹。她们甚至还在做爱时入画。路易十三14岁就结了婚,当时他还不到青春期,当晚就在两个保姆的帮助下进了洞房。1998年世界杯期间,法国总统希拉克沉迷于足球比赛,他老婆法国第一夫人成了名副其实的“足球寡妇”。一次,她在接受《太阳报》记者采访时说:“只有足球的法式晚餐实在令人难以忍受,我真想让他吃一粒伟哥!”
一个国家已经如此“浪得其名”了还不算,从“时尚发源地”到“时尚巅峰”,巴黎人始终从头到脚地包揽着时尚界的极端荣誉称号。既然C hanel、C hristian-Dior、Hermes、Louise-Vuitton这些奢侈梦幻都是法国国粹,身处时尚帝国天子脚下的巴黎人简直没办法调整心态不摆出一副时尚骄子的嘴脸来。
和巴黎人的桀骜相比,纽约人讲求实际,最看重的是“成功”。100年在法国可以打造一个贵族,但给美国人100年,他们就紧赶慢赶地制造出一个合众国。今天的好莱坞大片儿全世界街头巷议,谁又能想到上个世纪的1914年,美国每周要从法国进口12部电影。巴黎人的假期多如牛毛,法国的新劳动法又把每周的工作时长缩短到了35个小时,无论在各行各业里,巴黎雇员的饭碗都会比纽约同行端得更稳些,大部分的纽约人都会比巴黎人更需要一件时髦的外套来证明、彰显和巩固点儿什么。
巴黎制造美丽,可展现这些美丽的却是纽约
情况变了。以前没有谁能撼动巴黎在时尚界的至尊地位,它可以骄傲,别人没有高级时装、没有“2.55”、没有Catherine-Deneuve,也没有Yves-Saint-Laurent和Karl-Largefeld之间扑朔迷离的传奇,它拥有一切,女人只能对之言听计从。而今非昔比了,姑娘们宁愿追随《Sex&The City》里40多岁的老女人。巴黎仍在为女人制造最美的幻梦,而纽约呢?他们让这些梦变得不再遥远,好像触手可及的样子。他们有最热门的时尚剧集,最红的时装偶像,最抢手的时尚真人秀,巨星最多的秀场,最权威的评论员,他们甚至还有Michelle-Obama!巴黎王朝并没有坍塌,但是纽约帝国却在崛起,这里美妙的一切足够弥补高级时装的缺席。
新潮流“产自”明星身上
Met Gala,美国时装艺术学院年度盛典,通常也被人称之为时尚界的奥斯卡,每年都会云集时尚界各路有影响力的明星来捧场,红毯,铺在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瞧瞧今年在场外熠熠发光的缪斯们吧,Victoria Beckham、Madanna、Rihanna……光是这几位已经足够霸占上半年所有街拍版面总和的1/2了, 她们身后还排着Anne Hathaway、Blake Lively、Gisele Bundchen等等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明星,比正版奥斯卡的红毯还有看头。尽管Alber Elbaz和Marion Cotillard也在受邀之列,但听说举办方纽约版《VOGUE》狮子大开口,向所有出席嘉宾收取高达7500美金的“门票”,惹得很多欧洲前辈们一怒之下都拒绝了邀请。Versace、Yves Saint Laurent、Burberry、Gucci、Celine都在抵抗之列,剩下的设计师,仿佛只有纽约客Marc Jacobs光秃秃地撑场。典礼结束后的一周,大洋彼岸传来了酸溜溜的声音:“这是我见过的最糟糕的红毯穿着,所有的女人都忘记了到底什么才是性感的尺寸。”“退役”的Valentino先生倒是毫不避嫌。但也许他说出了所有清高时装屋的心声,那种廉价的、明星组团式的卖弄实在入不了他们的法眼。普通看客可不这么想,次日的报纸被一扫而空,互联网上Met Gala的红毯组照点击率也飞快地刷新,这是一个属于明星偶像的时代,即便Kate Moss江河日下,可如果她穿上了什么新的衣服,人们还是迫不及待地想看看那到底是什么?对此,巴黎人说:“大众实在是太天真了,他们怎么会愚蠢到自以为明星、超模穿着好看的衣服,到了她们身上也会焕发同样的效果?”而纽约人则圆滑得多,他们深谙时尚粉丝的心里:新的潮流重来不是从设计师的手里开始的,它们“产自”明星的身上。
纽约客掌握话语权 巴黎人不甘示弱
一直以来,巴黎人都在不遗余力地为时装创造更多的可能性,他们才华出众,也肯埋头苦干,但是荒诞的是,辛勤劳作最后能否获得大众的肯定,决定权却常常掌控在纽约客手里。“每个月我都会收到平均15个名牌手袋。”Beyonce 掰了掰手指头,她简直觉得时尚品牌太疯狂了。毫无疑问,这些手袋跟随她出入各种典礼、红毯,即使是在买菜时出个镜,隔天也能积攒点时尚粉丝茶余饭后的谈资。当然,你不能说这其中没有Balenciaga或者C hanel,但是纽约多多少少占据着优越的明星资源,他们从来没有浪费一星半点,不但如此,他们还在层出不穷地制造着一个又一个崭新的时尚偶像,并且乐此不疲。《Sex&The City》与《Gossip Girl》的屡试不爽便能充分地说明问题。奢侈时装品牌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尽管他们生在巴黎,全世界的姑娘却是通过纽约的HBO被刺激起了物质欲望,走进各地的C hanel、Jimmy C hoo、Oscar De La Renta……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期间时尚权威的话语权已经从巴黎转至纽约手中,纽约客、HBO、WWD、《国际先驱导报》、《Nylon》、《VOGUE》……正在为今天的女人们决定到底她们应该穿着什么,即便每个人都认为那是自己明智的决定。
事实上,巴黎人已经开始摇摆了,尽管表面上还是摆出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这个夏季,他们便利用Carine Roitfeld以及她整个团队的个人魅力,为Balmain推波助澜,那件宽肩的双排扣军装迅速以势不可挡的速度风靡,这一次,巴黎人比纽约人快了一步,他们决定不再恪守傲慢的规则。可还是缺乏像样的明星,Vanessa Paradis太过低调、Lou Doillon又总是超越大众太多步,他们都无法成为像Sarah Jassica Parker那样一呼百应式的人物。巴黎人已经十好几年不再拥有Catherine Deneuve这样的缪斯了,如今,他们逮到了另一个机会,Carla Bruni成了法国人新的时尚窗口,她比Mic helle Obama娇美动人,也比 Letizia Ortiz(西班牙王妃)更具话题性,《时代》杂志用讥讽的口吻说,饥渴的法国人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戴安娜,这让他们不再只是尴尬地借他人之手展示自己的时装。
从街拍窥视他们的不同
*巴黎人将黑色视做时装的灵魂,而纽约客除了在正式场合和葬礼几乎很少选择黑色,他们觉得黑色过于沉闷,跳跃、饱和的色彩才能凸显纽约这座城市的活力。巴黎人也拥有充[FS:Page]分的理由,黑色是力量之源,像Coco-C hanel说的,经典永不过时。而事实上,在巴黎的街头确实也总是充斥着黑压压的一片潮人,虽然他们看起来各个有形,但未免过于沉闷。
*纽约人热爱各种动物纹路,豹纹短裙和高跟鞋随处可见,但是在巴黎只有John-Galliano喜欢玩这一套,巴黎人可以容忍简单的点缀,而大面积的豹纹只会让他们觉得粗鄙下作。
*巴黎人的身上不会搭配超过三种颜色,而纽约客的身上总是像打翻了颜料盒,撞色便是他们发明出来的怪点子。
*巴黎人如果没有穿着10厘米的恨天高,便一定是踏着平底鞋,姑娘们拒绝中间选择,而纽约客则对高度没有过分的要求,她们只鄙视粗鞋跟。
*纽约客的“上流”是Oscar de la renta的梦幻华丽,铺张炫目,而巴黎人的“上流”则是C hanel、Lanvin,同样美轮美奂却会显得矜持得多。
*纽约客也热爱D&G,但换了巴黎人,想都别想。
*只有巴黎人还懂得欣赏手工工坊的技艺,美国人没时间,也没耐心,何况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浪费时间与人力。
先做生意人再当个艺术家
曾经巴黎人将自己视作艺术家,而那帮纽约客,他们不过是对时装一窍不通的生意人罢了。但看看在Marc-Jacobs和Olivier-Theyskens身上都发生了什么吧?你看,如今不光只有Tom-Ford承认自己是个生意人,连川久保玲也急着与艺术家撇清关系。这毕竟不再是三宅一生和圣洛朗纵情驰骋的年代了,你必须先看懂时装这盘生意,然后再将艺术凌驾其上。
假若连打开大门的钥匙都没拿到手,凭什么还敢谈论其他呢?
孤芳自赏 还是故步自封?
当Tom Ford从Alber Elbaz手里接管了Yves Saint Laurent,并令其焕发“第二春”的时候,大师并没有投桃报李,《新闻周刊》采访圣洛朗先生本人,他冷冰冰地说了一句:“我从来没看过任何一个系列。”然后,挥一挥衣袖,拉着朋友奔向了Dior Homme的秀场。第二次,针对Tom Ford的评价更不近人情:“也许他有所长,但我认为那不过是在营销方面罢了。”这是巴黎佬对待纽约客一贯的态度,他们自恃是艺术家,而对手呢?只不过是生意人而已,论时装设计他们这些徒孙儿还差得远。
对于巴黎人来说,美国文化遍布在各大都市的角落一点都不伤自尊,他们可能坚信有品质的路人在经过星巴克的时候心中涌现的图腾是一杯左岸咖啡。所以好莱坞大片儿再卖座儿也是普罗大众的娱乐消费品而已,上档次的文艺青年理所应当在阴雨天里带点哀伤地读着罗兰巴特。和巴黎人的桀骜相比,纽约人讲求实际,最看重的是“成功”。他们衡量成功的主要标准之一就是“受欢迎”程度。对于纽约人来说,不修边幅、不易亲近意味着无人聆听以及竞选失败。如果你一路跟随着Marc Jacobs的脚步,便能从他身上窥视到纽约人成功的真相。
叛逆才子 也面临无奈转型
Marc Jacobs现在几乎是时尚界最吃得开的设计师,他精瘦的臂膀挽着Kate Moss和Madonna。倒退10年,情况完全是另一番景象。那时候,他满头蓬发,身材走形,脸上总是架着一副学究模样的框架眼镜,每次谢幕都是同样破旧的鸡心领羊毛衫,下身的灯芯绒长裤皱皱巴巴,就像摸黑从衣橱里匆忙拽出来的一样随便。人们更喜欢将这个不修边幅的年轻人与Miuccia Prada相提并论,因为他们身上同样散发着知识分子的味道。若是偶尔遭遇狗仔跟拍,身边出现的背影也是Kim Gordon和Mick Jagge这号人物。起初,他加入了务实的成衣品牌 Perry Ellis,选择了坚持自我而非迎合他人。于是,那个著名的Grunge系列,为他迎来名声,却砸掉了饭碗。09秋冬系列结束后,当被问到这一季的灵感来源,他耸了耸肩:“你不得不考虑金融危机后人们的心情。”他也并没有对自己的妥协遮遮掩掩,“我只需要取悦一个人,那就是雇佣我的老大Bernard Arnault,我知道最好的方式就是商业上的成功。”与始终倔强、不肯推出It Bag的Lanvin和Helmut Lang相比,Marc Jacobs仿佛早已与过去那个愤世嫉俗的大男孩决裂,他不但将Monogram系列发扬光大,还找来Stephen Sprous、Mirakami、Ric hard Prince合作,将生意头脑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选择非但没有埋没他的才华,反而让其如鱼得水,大展拳脚。对于纽约与巴黎的区别,他也描绘了自己的切身感受:“纽约充满能量和活力,大伙儿像开机关枪一样跑来跑去,吃晚饭、赴约会等等。巴黎则悠闲缓慢得多。就像俗语所说的,在纽约,假如你有5分钟的空闲,你是个失败者;而同样情形,在巴黎,你则是成功者。两地节奏、能量,都有所不同。”
巴黎也需要商业头脑
而种种迹象表明,即便是巴黎,也不能为空有一腔热血的“艺术家”们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了。首先,你必须要考虑市场,卖座比叫好声更加实际,不是吗?人人都爱Olivier Theyskens,连女魔头都是他的忠实拥趸,可即便是这样,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还是被巴黎老牌时装屋Nina Richi解雇了。曾经一度,因为Anna Wintour的四处奔走,人们以为Halston的首席设计师终于可以非他莫属了,可最后,才子还是被更加实用的Marios Schwab挤掉了名额。对于这样的抉择,Halston的总裁Bonnie Takhar也表示遗憾:“但我们不得不关注市场。”这是她给出的最后结论。Olivier Theyskens的下一份差事仍未尘埃落定,他那无辜、清澈的眼神是否也会随着这样的挫败,渐渐变得世故起来?就像当年的Marc Jacobs。
也许将时装当做一门艺术,这种出发点显得更值得崇敬,可这终究不是三宅一生和圣洛朗的年代了,就算是川久保玲,也在同时开发20多个实用的系列。你必须先看懂时装这盘生意,再将艺术凌驾其上。假若连打开大门的钥匙都没拿到手,凭什么还敢谈论其他呢?
实用生力军PK优雅中坚力量
Alexander-Wang——25岁的Alexander-Wang由Anna-Wintour亲自调教。他的拥趸不乏明星,当红的Lindsay-Lohan、Mandy-Moore、Ashlee-Simpson都是他的顾客。在2008年CFDA/Vogue颁奖典礼上,Alexander-Wang还获得了“年度最佳新人奖”。
Jason-Wu——关于他,最大的轶闻莫过于帮Mic helle-Obama设计了总统就职典礼上的那套单件礼服。他擅长绘制花纹,曾在东京学习雕塑。晚装是其最为拿手的好戏,将之与定制时装结合的创意,颠覆了传统的同时,又保留了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