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装家居网
沈阳 上海 南京 广州 深圳 长春 哈尔滨 大连 天津 更多分站洽谈中
   设为首页  居家生活  联系我们  商 城
  
 
 
尊敬的用户:{#LoginUser},欢迎您的到来! 点击进入会员空间
中国家装家居网
家装案例 家装指南
交换空间 风格样板
布艺家纺 软装饰 局部装饰
风潮单品 家纺导购  
设计师 案例
设计资讯 最新活动
卫浴 家俱  灯具 五金 涂料
家电 厨房 饰品 壁纸 地板
家居展会 原创专题
居家资讯 明星家居
行业资讯 - 装修专区 - 设计师 - 商城 - BBS

律师援助:预期违约可提前起诉索赔
发布时间:2009-4-30 13:45:08   来源:网络来源   编辑:中国家装家居网

  胡先生与一 家装 修公司签订了 家装 协议,约定了开工时间、价款、质量及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预交了一万元的定金。可之后该公司突然宣布解散,并正在办理清算手续,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饶律师:该 家装 公司不仅没有为 家装 做准备工作,而是要解散公司,其行为已明确表明其不再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因此,你可以组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公司的违约责任。

  关女士在婚前购买了一处商品房,但直到婚后一年才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产权证也是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有人却说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律师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饶律师:在我国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即何时登记才最终确立房屋产权的归属。你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才办理下来登记手续,也就是你婚后才取得该房屋的产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情形中,此房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婚后共同所得,理应仍属于你的个人所得,故该房产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上述说法是错误的。

分享到(可积分): 转贴
到开心网 雅虎收藏
关键字:
【进入论坛】  上一篇:
  下一篇:

延展阅读
论坛热点
近期聚焦
 
TOP 热点点击排行
 
今日推荐
 
家装美图欣赏
 
 
居家美图欣赏
 
产品评测
 
横线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加盟 | 招贤纳士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 中国家装家居网 版权所有
广告招商 QQ:917562717
电信业务审批[2006]字第524号函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60919   京ICP证0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