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6-15 9:57:21 来源:http://e.jmnews.com.cn 江门日报 编辑:中国家装家居网
今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为加大节能宣传力度,我市的活动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27日。
重点推广使用节能产品
与去年相比,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更加注重宣传实效。去年国家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以“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为主。6月9-12日,广东省经贸委在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了高效照明推广论坛和节能节电暨能源技术与设备展览会,以大力推广工业锅炉余热回收、地源热泵、生物质能源、电机变频等节能新技术。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于前段时间下达了《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将采用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广实用高效节能产品,与“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的政策不同,该政策将针对能源效率等级为1级或2级的产品进行节能补贴。目前,国家先行启动了节能灯、节能空调的推广,具体补贴方式将在近期确定,预计我市市民不久将可以享受到此节能政策优惠。
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今年,我市节能宣传活动包括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举办清洁生产研讨会,指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传活动,开展交通节油标兵车活动,江门供电局为企业开展节电诊断服务等。为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积极发挥政府机关在全社会节能宣传中的表率作用,我市定于6月16日(星期二)在各级政府机关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如市经贸局就制订了本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方案,提倡全体干部职工当天不开私家车上下班,提倡尽量停开一天空调,局大楼当天停开一台电梯,每个科室少开一支照明灯,关掉走廊用灯等。希望通过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依法节能意识和带头节约意识,营造节能的浓厚氛围。
(市经贸局供稿)
编者按:为配合开展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本报从本周起分3期对节能情况进行专题报道,敬请关注。
江门市节能宣传周
主要活动简介
A
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落实《江门市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于6月16日(星期二)在各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活动主题为“争做节能表率,实践科学发展”,以增强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忧患意识、依法节能意识和带头节约意识,营造节能的浓厚氛围。
B
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实施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力宣传,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广使用财政补贴高效节能产品,包括高效节能照明产品、节能空调器等。
C
举办清洁生产宣传推介活动
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环境保护署联合举办清洁生产宣传推介活动,向各级政府机关、重点耗能企业、重污染高能耗行业宣传推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使更多企业认识清洁生产的成效,以及为节能减排带来的收益,鼓励和推动更多港资制造业企业加入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
D
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传活动,加强建筑节能法规宣传,并配合宣传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等建筑节能产品,促进使用散装水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E
开展交通节油推广活动
开展节油标兵车表彰活动,树立节能模范,推广规范的节油驾驶操作,提倡“我为节油做贡献”。
我市节能形势依然严峻
“十一五”期间,省下达我市单位GDP能耗下降18%的目标任务,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必须从2005年的0.8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72吨标准煤/万元。
在今年5月省对我市进行的一年一度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考核工作组初步认定,我市2008年万元GDP能耗0.777吨标准煤,比2007年下降6.68%,完成去年初提出的年度节能目标,但2006-2008年累计只完成“十一五”节能总目标的58.3%,未达到60%的年均进度目标,节能形势依然严峻。
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管
“双千节能行动”是通过加强对我省千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1000多万吨标准煤(即千家企业实现节能千万吨标准煤)。
目前,我市共有68家重点耗能企业列入省“双千节能行动”企业,这68家重点耗能企业年用能约占我市工业总用能8成左右,而工业用能占全社会总能源消耗大约在7成以上。
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监管,从2007年起我市开始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每年一次的节能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要求企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制度,制定年度节能分解目标并分解落实到车间,淘汰落后耗能设备,制定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节能培训等。2007年我市新会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完成企业年度节能目标,获得“2007年度江门市节能工作先进企业”称号。
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示范项目
国家于2007年印发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确定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项目,节能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可申请节能财政资金奖励,根据节能量按200元/吨标准煤进行奖励。我省在2008年也印发实施了《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将奖励范围扩大到2000吨标准煤以上。
2008年,我市共有2个项目列入国家节能项目,12个项目列入省节能项目。市经贸局大力支持企业申报节能专项资金,累计获得国家、省节能资金支持达2118万元。节能专项资金的设立对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投入、节能技改,节约用能成本等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淘汰落后产能,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2008年我市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121万吨,拆除或关闭机立窑生产线13条,淘汰包括恩平雄鹰建材有限公司等落后低产的机立窑生产线。2008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5万千瓦时,包括新会双水电厂4台2.5万千瓦小机组,西江电厂1台5万千瓦小机组。
2008年,我市印发了《江门市建筑节能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江门市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所有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报审时必须提交完整的建筑节能计算书,其中,蓬江区星汇花苑、碧涛居,新会区御景园3个小区为我市建筑节能树立了典范。
推动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建设
目前,我市共有1个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2个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