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装家居网
沈阳 上海 南京 广州 深圳 长春 哈尔滨 大连 天津 更多分站洽谈中
   设为首页  居家生活  联系我们  商 城
  
 
 
尊敬的用户:{#LoginUser},欢迎您的到来! 点击进入会员空间
中国家装家居网
家装案例 家装指南
交换空间 风格样板
布艺家纺 软装饰 局部装饰
风潮单品 家纺导购  
设计师 案例
设计资讯 最新活动
卫浴 家俱  灯具 五金 涂料
家电 厨房 饰品 壁纸 地板
家居展会 原创专题
居家资讯 明星家居
行业资讯 - 装修专区 - 设计师 - 商城 - BBS

合同到期房介吞押金 工商所为租房人讨回千元
发布时间:2009-4-30 17:11:34   来源:网络来源   编辑:中国家装家居网

  来自临沂的梁女士在青岛靠摆小吃摊为生,2008年3月,她通过崂山区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在山东头村租了一套房子,当时除了交满一年的房租外,还另交了1000元作为押金。“签合同时说租房期满退房时,如果房子和物品完好无损还可以退还。”梁女士说,但今年3月3日租房合同到期,准备回临沂老家的梁女士找到出租方要求按合同约定,退还1000元租房押金时,却遭到了拒绝。随后梁女士多次上门讨要,该中介公司始终以“经理不在”为借口不给。

  无奈之下,梁女士投诉到石老人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得知,中介公司之所以私吞押金拒绝退还,是因为当时负责跟梁女士签租房合同的工作人员已经辞职,而且该员工将梁女士的租房押金及双方约定的细则丢失。

  “这完全属于公司的职责疏忽造成的。”执法人员表示,房屋中介应该为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后果埋单。20日,该中介公司退还梁女士租房押金1000元。

分享到(可积分): 转贴
到开心网 雅虎收藏
关键字:
【进入论坛】  上一篇:
  下一篇:

延展阅读
论坛热点
近期聚焦
 
TOP 热点点击排行
 
今日推荐
 
家装美图欣赏
 
 
居家美图欣赏
 
产品评测
 
横线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加盟 | 招贤纳士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 中国家装家居网 版权所有
广告招商 QQ:917562717
电信业务审批[2006]字第524号函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60919   京ICP证0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