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名20岁左右的男子手持铁棍、钢管突然出现在昆明市广福路杨马村的一家食品厂外,将厂里的职工全部拖出厂外后,5台挖掘机在几分钟内将工厂夷为平地,一名6岁的小男孩很可能被埋在了废墟中。(据《春城晚报》2月12日报道)
又一起裹挟着暴力与血腥的野蛮拆迁事件,又一起视物权于无物的野蛮拆迁事件,又一起视生命如草芥的野蛮拆迁事件。春天的昆明,春城的昆明,但这则新闻丝毫没有暖意,反而让人不寒而栗。
野蛮拆迁新闻屡屡见诸媒体,野蛮拆迁惨剧屡屡上演——动则逼迁,动则恫吓,动则施以拳脚,动则伺以棍棒,动则挖掘机横扫,动则家毁人伤……种种手段令人胆战心惊望而生畏。野蛮拆迁已经成为城市文明进程最不光彩的记录。
野蛮拆迁屡禁不绝,弥漫着公权轻率对待私权的积习。城市要建设,经济要发展,旧城改造不可避免。只是在经济城市的巨大利润中,某些政府部门成了极不光彩的托。明明是商业开发行为,却打着政府主管部门的旗号与拆迁户周旋。以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出现的城市改造项目,往往最后沦为商业利益的角逐场。政府部门在利益分配格局中的暧昧角色,无疑授人以柄,不法开发商借机扯虎皮做大旗,变本加厉地对被拆迁人施以恐吓。
野蛮拆迁屡禁不绝,张扬着动辄强拆的粗暴惯性。这些年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经营城市”成为诸多城市政府引以为自豪的生财之道。“萝卜快了不洗泥”,急功近利的城市建设,使得强制力量在拆迁中多年来扮演了无往不胜的强势角色。对一些开发商、拆迁公司拆迁行为的失控,使得拆迁市场泥沙俱下,野蛮行径强势抬头,甚至黑恶势力亦介入其中。
野蛮拆迁屡禁不绝,亦充分暴露了拆迁维权制度的短板。野蛮侵入公民私宅,野蛮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是野蛮拆迁最为显著的特征。但令人遗憾的是,伴随着野蛮拆迁造成既成事实,暴力行为日渐被漫长的强拆补偿纠纷所掩盖。除造成严重后果者外,野蛮拆迁者所需承担的违法犯罪成本极低。在某种明里暗里的“纵容”之下,拆迁案件立案难、执行难,司法救济之路让群众视为畏途。
拆迁牵涉具体公民的实实在在的物权,它存在的基础,理所当然是对物权的尊重、对人权的尊重,而促成拆迁行为的最关键环节,理所当然该是平等民事主体在公平、平等、互惠基础上的合同确立。本该基于民事规范、合同制约的拆迁,为何屡屡上演哀声满地的野蛮与血腥?野蛮拆迁已经成为中国城市的发展之痛。野蛮拆迁屡禁不绝,必将大大降低文明的成色和政府的公信力。如何杜绝愈演愈烈的野蛮拆迁,应当成为对城市政府执政能力的最基本考量。野蛮拆迁,不该成为一个无解的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