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14日向外界披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浙江省工商局曾组织“商场超市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特别行动组,对杭州市区一些大型跨国超市进行暗访调查,发现多家超市不同程度存在着对商品生产日期改头换面、价格欺诈、短斤缺两、以次充好、霸王条款、促销陷阱、虚假宣传、规费转嫁等八大不规范行为。浙江省工商局还对一些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进行了披露。
缺斤短两――超市电子称也短秤
消费者通常认为菜市场里小商小贩们卖的东西会缺斤短两,而商场超市里卖的商品应该是分量准确,让人放心的。但调查结果表明,事实并非如此。
3月2日上午9时,特别行动组来到沃尔玛杭州东新店,遇见市民陈先生夫妇正在和超市计量员争得面红耳赤。据陈先生向围观的顾客介绍说:他们选购了两袋散装糕点,计重时发现计量员将超市提供的自制食品袋也按糕点计量收费,而计量员不愿除去食品袋的重量。见围观的消费者越来越多,该超市一位看似负责人的女士走过来将食品袋拆开重新对糕点进行计量,事态才逐渐平息。
3月2日下午15时,特别行动组来到家乐福杭州延安路店,也用同样的办法购买了一些食品,发现该超市也存在类似情况。
以次充好――超市货物摆放有玄机
商场超市在摆放商品或推销商品过程中用各种手段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诱导消费者买到质量差的或是即将过期的商品。
3月3日晚上20时55分,特别行动组在欧尚杭州大关店生鲜商品经营区发现:超市对一些食品利用保鲜膜包装的时候,往往将好的食品放在包装盒的上面,将质量差的食品包装在盒子的下面。如将草梅已发霉的部分放在下面,将已变色的青团子放在贴有标签的保鲜膜里面,采用“以次充好障眼法”向消费者推销质次、变质或即将过期的食品。而由于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拆开包装观察,加上一些粗心的消费者出于对商场超市的信任,往往不会细看,买回去拆开后方知中招。
3月2日上午10时05分,特别行动组来到沃尔玛杭州东新店食品经营区,看到一堆桶装食用油摆放在货架旁边,走近细看发现上面放了一张很小的纸片,小纸片上写有“过期破损商品回厂处理”的字样。行动组人员随手拎上一瓶,在出超市前却被超市收银员以合格食品进行了结账。
霸王条款――特价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特别行动组发现,欧尚杭州大关店等商场超市经常将一些商品以电子、纸制等广告海报的形式进行促销。这些打着“保留最后解释权”幌子的海报上所刊载的这些商品,消费者在其促销期间要么无法购买到促销的商品;要么购买后发现商品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回到商场超市要求退换,而商家往往以“减价货品一律恕不退货或退款”为由拒绝退换。面对此种“霸王条款”,消费者虽然非常窝火,却又无可奈何,只好自认倒霉。
特别行动组经调查发现,在这些大型跨国超市每次的换季促销中,打折商品不能退换的情况相当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