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受理涉及家电维修的投诉逐渐增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偷梁换柱”
维修人员将原装或新零件换成旧零件。据了解,此事多发生在新家电上,“黑”维修部往往让顾客把家电留在维修店,以便有时间从容做手脚。既给维修店留下“真品”供日后高价出售,还可带来生意———被换零件的家电不久肯定还要上门维修,心知肚明的维修部一修就好。
二、“夸大其辞”
有些故障本来花几元钱就能修好,但维修人员总以种种借口罗列故障让顾客心甘情愿地“挨宰”。有一位市民反映,他有一台电脑死机,跑了3家维修部开价分别是300元、200元、150元,没想到最后竟被一位电脑业余爱好者花30元修好了。
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这多发生在一些资质不高的维修部,懂些维修皮毛的维修人员,表面上修好了,当时也能用,但过不了多长时间机器便会“旧病”复发。据了解,这样的维修部为数不少,且都是一些小店并打着低价的幌子。也有些维修部是存心留下维修“伏笔”,以便日后有“生意”可做。
针对家电维修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市消协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家电出了问题,应到该品牌的售后服务站或信誉好、技术过关的维修店维修,切记索要发票和更换下来的旧零件,以便在产生质量疑问时作为投诉维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