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是建国以来我国城市建设的高峰期,城市亮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由以往满足道路等公共设施、场所的功能性照明发展到城市景观照明。应该说,有品质的城市亮化是一种高效的广告形式,它可以从总体上展现都市或城镇的特点,以培养地方荣誉感,同时城市亮化也是24小时经济的主要成分。通过近年来城市亮化工作的实施,许多城市的白天延长了,夜晚更美丽了,城市品位提升了,经济旅游发展了,城市亮化为城市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城市亮化工作起步较晚,缺乏系统的研究和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观察、分析我国许多城市的亮化照明现状会发现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诸如设计雷同无城市特色,一味追求亮度,光污染扰民或破坏生态等等问题。在此,本人有一些对城市亮化工作的心得愿意与大家共同探讨。为了便于表述和记忆,本人特意将这些心得归纳为城市亮化照明设计的五大原则。
一、端正目的,以人为本
我们做任何工作都必须清楚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城市亮化工作也不例外。为了便于讨论,在这里我们先明确一下“城市亮化”的外延与内涵。在以往专业的照明术语中,并没有亮化的概念,只把照明分为明视照明(功能照明)和环境照明,“亮化”更像是一个宣传用语。但由于“亮化”这个概念已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约定俗成,我们就继续使用这个概念,只是根据它实际使用的范围,我们在专业上可以将它基本归入环境照明一类,那么“城市亮化”可以看作是公共环境照明。环境照明与功能照明不同,不但涉及照明生理学,更涉及照明心理学,心理学当然是以人为中心的。也就是说城市亮化技术并不是建立在照明工程原理基础之上的,而是基于对美学价值的感受和洞察力。通俗地说,就是必须广大市民觉得好看,觉得舒服才是成功的亮化工程。所以我们在设计城市亮化工程时,不管是亮化道路、广场还是建筑物,必须明确亮化的目的是通过灯光让人觉得舒服、好看,也就是以人为本。城市、人和光汇聚在哪里,哪里就有对充足的城市亮化的需求。那些成功的城市亮化的真正魅力,是你可以发现它如何始终为所有市民的生理与心理健康服务,而市民的健康正是而且应该一直保持并成为核心目标。
目前一些城市的亮化工作由于目的不明确,很容易成为一种政绩工程而忽略市民的感受,成为政府积极而市民漠然甚至反对的工程,这就违背了“城市亮化”的本来目的。
二、结合规划,注重特色
“千城一面”是目前城市建设的“通病”,城市亮化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部分也存在这个问题。只要哪个城市出了一种新光源或新灯具,不管与自己所在城市、所需亮化的环境是否匹配,搬来就用。典型的例子有大连的槐花灯飘满全国,宁波的钢管火炬灯在全国成燎原之势以及全国都种上了椰子树灯等等。其实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城市亮化必须避免抄袭,突出特色,才能取得成功。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规划定位。每个城市都应根据总体规划制定《城市亮化专项规划》,也可称为《城市公共照明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中首先应明确城市总体亮化的原则与特点,如长三角某市要根据自身“山在城中、水托城池”的特点,亮化设计突出山水,着力于显山露水。总体原则制定后,再对各个功能区的基本照明指标,如照度、亮度、均匀度、眩光控制要求、色彩控制要求、灯杆灯具控制要求等一一注明,今后城市建设做到某一地区都可根据专项规划要求来进行具体设计,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现在灯杆灯具形式难定的问题。
三、锦上添花,宁缺毋滥
城市亮化是一项锦上添花的工作。就是说要通过光的作用突出、夸大一个物体的优点、特点,使之让人得到美的享受。所以我们必须明确我们准备亮化的物体是不是一块“锦”,如果确实是一块“锦”,那么根据这快“锦”的特点我们来设计亮化方案,突出它;如果不是一块“锦”而只是一块“破布”,那我们就要考虑是否需要来把它亮化而突出它的“破”。这个问题在城市亮化工作中并不少见。我们的城市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建造的许多桥梁建筑外型单一重复、缺乏美感,如果对这些建筑进行亮化,就如同在破布上添花,使破布显得更破,适得其反。并且城市亮化是城市发展到较高层次的需要,反过来说,它毕竟不是一种生活必需,应当遵守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不求最亮,只求最好
由于我们经常使用“城市亮化”这个概念,使得许多人对亮化这个概念的理解产生了偏差,片面地认为亮化就是亮,其实是错误的。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
说明问题:一个成功的亮化设计,在夜晚人人都看到
它熠熠生辉,美丽非凡;然而在白天日光照射下,即使再加大光源功率,也会毫无效果。这个例子说明亮化的效果不在于单纯的亮度,而在于对比。夜晚,周围亮度很低,亮化的效果就好;白天由于周围亮度高于亮化设施营造的亮度,所以亮化毫无效果。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可以告诉我们在进行亮化设计时一定要注意亮化部分与周围背景的对比,包括亮度的对比、颜色的对比、变换的对比。所以说进行亮化设计不必追求最亮,只有追求最佳的对比,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在实际操作中,亮化面与背景亮度的对比,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在实际操作中,亮化面与背景的亮度比控制在3:1左右应该是较好的选择,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需要对一些特殊点进行夸大、强调的话,比例还可以加大。另外,除了亮度,还可以通过不同颜色的光源来达到亮化目的,通过使用有色照明来唤起对某一白天环境的感受,如暖光色意味着热度,而蓝色光会给人以寒冷的感觉。
五、注重环境,节约资源
有一个例子:长三角某市进行城市亮化工作,由于其专业规划的原则与特色为“显山露水”,所以对城内湖边某山顶部的一座宝塔进行了重点亮化,完成后市民反映较好。不料一段时间后发现本来在此栖息的某种水鸟不见了,据有关部门分析,与亮化工程影响了水鸟的休息有关。从这个例子中可以得到一个教训,亮化工程必须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现在一些城市亮化过多过滥,不但没有美感,甚至有些造成了严重的光污染,影响了包括市民、动物、植物等生活在同一环境下在内的其它生物的正常生活。这一点一定要引起城市亮化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的重视,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同时,城市亮化也必须注意节源。城市亮化是为城市发展服务的,而城市需要建立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因此城市亮化也要追求用较低资源、能源消耗来取得较好的效果。这主要包括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尽量采用耗能小的方案,采用节能的灯具等等。
以上是我关于城市亮化的浅显建议,供大家探讨。我想:人们在城市中活动,包括走路、骑自行车、开汽车、欣赏都市风景等等,现代优质的城市亮化不但提供了实质安全,阻止了犯罪与破坏行为,它也为城市环境提供新的感觉,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从事的是一项有成就感和挑战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全身心投入去完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