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市内某居民小区的居民,最近该居民小区被列入拆迁范围,我被要求搬迁。请问:关于拆迁方面的法律有哪些?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现行关于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
一般情况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要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订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双方达不成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对于被拆迁人的补偿项目主要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搬迁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适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对于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批准建设时规定如遇到规划调整应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关于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关于房屋的估价:采用货币补偿的,要对房屋进行估价,估价的时间点为房屋拆迁许可颁发之日。估价费用由拆迁人支付。估价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方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如果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确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