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铁杆”态度生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两年后的今天,当吴长江再次面临出局命运时,原本毫无保留支持他的经销商群体已经有了细微变化。
“其实一开始我就不看好雷士和德豪润达合作。”一位在2012年力挺吴长江的经销商坦言,自己并不希望双方出现眼下的争斗,这对雷士照明的品牌会有一定损害。
该名经销商称,此前雷士照明向经销商发布了一份《雷士照明告全体经销商书》的公告,称吴长江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包括未通过董事会许可擅自与关联单位签署20年品牌授权协议,严重损害公司核心利益;伙同穆宇等人非法召开董事会为其弟弟吴长勇谋取私利,并有意绕开财务监督;以及吴长江本人因个人非正常原因欠下数亿元的高利贷债务,被债主追讨,已无心正常经营公司。
“这份公告也明确称,对于配合工作的运营商和经销商今后会给予更大的财政支持,而对不配合的就要依照合同取消经营权。”该经销商表示,这让他们陷入两难境地。
此外,多名经销商在被问及此次纷争中是否会再力挺吴长江时,其回答也变得模棱两可,以“这个不好说”、“现在不方便回应”等说法回复。
据王冬雷披露的消息,近期雷士照明在广东召开的经销商大会上,有80%的运营商都支持董事会决议。
而《南方都市报》报道称,目前雷士不少供应商还在观望,也有部分供应商仍然坚决力挺吴长江。
此外,雷士照明高管的态度也有一些变化。“说实话,我不想对这个事情做任何评论。”雷士照明一位高管称,自己只想做好本职工作,不愿再搅进二人纷争的浑水。
一位曾在雷士照明工作10余年的前高管则表示,吴长江三次陷入内斗与其个人有很大关系,“投资者希望拿到投资收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还是个人的问题”。
重庆大学教授廖成林则表示,雷士照明数次内斗将进一步令市场对其丧失信心,品牌美誉度也会大打折扣。
雷士照明:如有必要将公开吴长江涉嫌违法证据
昨日(8月12日)凌晨,雷士照明董事长兼临时首席执行官王冬雷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吴长江通过其控制的二级子公司,设计绕开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管,伙同其弟吴长勇非法侵占或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巨大,并称此事已基本证实,董事会也已成立专业调查组,调查相关事宜。
对于吴长江之所以向董事会承认,曾与山东雷士、重庆恩维西和中山圣地爱司(以下简称三家关联公司)签署过协议,授权三家关联公司使用雷士照明品牌(商标)20年,王冬雷称,是因为董事会披露合法使用雷士品牌(商标)授权的公司名录之后,经销商对三家关联公司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雷士照明执行董事熊杰昨日在电话中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明确表示,所有关于吴长江涉嫌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等问题的证据和董事会记录都有档案保存,如果时机成熟、确有必要,雷士照明董事会将把上述证据和会议记录提交给有关部门,并通过港交所和媒体告知投资者。
公告中提到,吴长江最近告知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其于2010年代表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三家关联公司各签署一份许可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利,为期20年,但董事会的多数成员之前并不知悉。
王冬雷透露,吴长江涉及的关联交易,在合作之初德豪润达便有所耳闻,只是吴长江当时承诺不再进行关联交易,从而获得了信任。王冬雷称,吴长江曾对其表示“我穿了几层马甲你们查不着。”
此次经销商的不满“暴露”了雷士照明品牌授予三家公司的协议,吴长江才向董事会吐露实情。
“2014年7月25日,董事会披露了合法取得雷士品牌(商标)授权的公司名录,这其中并没有吴长江的三家关联公司,经销商对上述三家公司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使吴长江不得不暴露那份非法私下签订的20年的授权协议。”王冬雷直言,吴长江借助非法、无偿使用“雷士NVC”商标,获得巨大的个人利益,这是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
吴长江曾表示,之所为给三家关联公司20年的品牌使用权,是保护自己、保护雷士照明的一种方式,且三家关联公司要按每年营业额的3%上缴品牌使用费,并非无偿使用,另外还承诺三家关联公司可以卖给雷士照明,从而防止雷士照明被掏空、反制对手。
“吴长江就是想借此威胁雷士照明,要挟董事会,想说明他掌控了雷士照明最重要的资产,如果他被罢免,还可以此种方法把雷士照明最具有价值的资产转移到他的三家关联公司中去。”王冬雷认为,若雷士照明失去了对“雷士NVC”商标的独家掌控,公司价值将大幅度下降,事实上也就摧毁了合法的雷士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