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是由从事建筑卫生陶瓷和工业陶瓷生产及相关企业和科研设计、设备制造、教育培训、施工等企事业单位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
一.协会的主要职责:
1.开展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行业政策、法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制定本行业的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内自我管理行为,促进行业平等竞争,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
3.参与制修订本行业的各类标准、并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
4.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其他单位之间关系。
5.开展职业教育和人材培训,举办有关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编辑出版协会会刊及各种技术资料。
6.开展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信息。举办产品展览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会员开拓市场和产品促销活动。
7.发展行业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行业健康发展的其他活动。
8.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9.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会员单位及会费交纳标准:
工业产值1000万元以下/年 800元
1000-3000万元/年 1200元
3000-5000万元/年 1400元
5000万元/年以上 1800元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现有会员350个, 近年来,建筑卫生陶瓷产品产量严重过剩,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大部分亏损,收取会费相当困难。
三.本会承担政府委托事项:
1.参与行业政策、法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展行业调查,提出行业发展规划。
2.参与制修订本行业的各类标准,并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
3.受政府委托组织专家对新技术成果的评审和鉴定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