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照明电压
7,1. 1 按我国电力网的标准电压,一般照明光源采用220V电压:对于大功率(1500W及以上)的高强度气体放电灯有220V及380V两种电压者,采用380V电压,以降低损耗。
7.1.2 按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关于安全特低电压(SELV)的规定。
7.1.3 对照明器具实际端电压的规定。这个规定是为了避免电压偏差过大,因为过高的电压会导致光源使用寿命的降低和能耗的过分增加;过低的电压将使照度过分降低,影响照明质量。本条规定的电压偏差值与国标《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的规定一致。
7.2 照明配电系统
7.2.1 照明安装功率不大,电力设备又没有大功率冲击性负荷,共用变压器比较经济:但照明最好由独立馈电线供电,以保持相对稳定的电压。照明安装功率大,采用专用变压器,有利于电压稳定,以保证照度的稳定和光源的使用寿命。
7.2.2 本条规定的几类电源符合应急照明的可靠性要求。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和实际电源条件选取。在具备有接自电网的第二电源时,优先采用此方式,比较经济,且持续时间长;当为消防和(或)生产、使用需要,设置应急发电机组时,宜采用此电源,持续时间可以较长,但转换时间较长,不能作为安全照明电源;当不具备以上两种电源条件时,应采用蓄电池组,其可靠性高,转换快,但持续时间较短。
蓄电池组,可以是灯具内装(或灯具旁),也可以是集中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装置,包括EPS或UPS等装置。
对于重要场所,也可采用以上三种方式中任意两种的组合。
7.2.3 用蓄电池作疏散标志的电源,能保证其可靠性。安全照明要求转换时间快,应采用电力网线路或蓄电池,而不应接自发电机组;接白电力网时,至少应和需要安全照明地点的电力设备分开。备用照明通常需要较长的持续工作时间,其电源接自电力网或发电机组为宜。
7.2.4 配电系统的常规接线方式。
7.2.5 使三相负荷比较均衡,以使各相电压偏差不致差别太大。
7.2.6 为了减少分支线路长度,以降低电压损失。
7.2.7 限制每分支回路的电流值和所接灯数,是为了使分支线路或灯内发生短路或过负载等故障时,断开电路影响的范围不致太大,故障发生后检查维修较方便。
7.2.8 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所以和照明灯分接于不同分支回路,以避免不必要的停电。
7.2.9 保持灯的电压稳定,可以使光源的使用寿命比较长,同时使照度相对稳定。
7.2.10 由于气体放电灯配电感镇流器时,通常其功率因数很低,一般仅为0.4—0.5,所以应设置电容补偿,以提高功率因数。有条件时,宜在灯具内装设补偿电容,以降低照明线路电流值,降低线路能耗和电压损失。
7.2.11 气体放电灯在工频电流下工作,将产生频闪效应,对某些视觉作业带来不良影响。通常将邻近灯分接在三相,至少分接于两相,可以降低频闪效应。对于采用高频电子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则消除了频闪效应。
7.2.12 按灯具分类标准的规定。
7.2.13 用安全特低电压(SELV)时,其降压变压器的初级和次级应予隔离。二次侧不作保护接地,以免高电压侵入到特低电压(50V及以下)侧,而导致不安全。
7.2.14 分户计算电量,有利于节电。
7.2.15 配电系统的接地、等电位联结,以及配电线路的保护等要求,均应符合国标《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有关规定。
7.3 导体选择
7.3.1 照明线路采用铜芯,有利于保证用电安全、提高可靠性,同时可降低线路电能损耗。
7.3.2 选择导线截面的基本条件。
7.3.3 气体放电灯及其镇流器均含有一定量的谐波,特别是使用电子镇流器,或者使用电感镇流器配置有补偿电容时,有可能使谐波含量较大,从而使线路电流加大,特别是3次谐波以及3的奇倍数次谐波在三相四线制线路的中性线上叠加,使中性线电流大大增加,所以规定中性线导体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并且还应按谐波含量大小进行计算。
7.3.4 常规要求。
7.4 照明控制
7.4.1 在白天自然光较强,或在深夜人员很少时,可以方便地用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一部分或大部分照明,有利于节电。分组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将天然采光充足或不充足的场所分别开关。
7.4.2 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应有集中控制,以便由工作人员专管或兼管,用手动或自动开关灯;可以采用分组开关方式或调光方式控制,按需要降低照度,有利于节电。
7.4.3 保证旅客离开客房后能自动切断电源,以满足节电的需要。
7.4.4 这类场所在夜间走过的人员不多,深夜更少,但又需要有灯光,采用声光控制等类似的开关方式,有利于节电。本条和国标《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的规定一致。
7.4.5 每个开关控制的灯数宜少一些,有利于节能,也便于维修。一般说,较小房间每开关可控1~2支灯泡(管);中等房间
每开关可控3—4支灯泡,大房间每开关可控4—6支灯泡。
7.4.6 控制灯列与窗平行,有利于利用天然光:按车间、工序分组控制,方便使用,可以关闭不需要的灯光;报告厅、会议厅等场所,是为了在使用投影仪等类设备时,关闭讲台和邻近区段的灯光。
7.4.7 对于一些高档次建筑和智能建筑或其中某些场所,有条件时,可采用调光、调压或其他自控措施,以节约电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