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云南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行业规范正式发布。
该法规是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并结合云南的实际情况制定,从服务资格能力、签订合同、设计服务、工程施工、施工质量监管、投诉调节等方面对 家装 服务全过程进行了细致的规范,从专业服务的角度明确了家庭装饰装修活动服务管理规范。
云南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理事长饶军介绍,云南家庭装修行业发展迅速,装修行业的70%产值来自家庭装修,2007年,仅昆明市家庭装修的产值就达到了120多亿元。市场繁荣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诸如行业领域内恶性竞争、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纠纷不断等。过去, 家装 行业的服务管理主要是依靠自律,出台这个规范有利于促进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良性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行业监管部门实行管理、监督和维权提供了基本依据。
据了解,该规范已经通过了云南省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审定,并将于2008年7月1日在全省 家装 行业正式实施,试行期1年,经过实践总结,将进一步修订,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