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近日在官网通报称,去年第四季度,该局委托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对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家用燃气具(家用燃气灶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检了6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90款样品。经检验,97款商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1.05%,包括奇田、金本等品牌燃气具。其中,家用燃气灶115款样品中62款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53.9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75个样品中35款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46.67%。
广州市工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主要检测18项燃气具指标
据介绍,本次抽检分两批进行,分别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标准和《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2828.4—2008)标准,监督总体为广东省流通领域销售的相同生产者生产的同款商品的集合,监督子总体为监督总体中由单个销售者销售的商品集合。
依据家用燃气具商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企业作出的质量承诺,针对当前公众关心的安全指标及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对家用燃气灶的使用燃气种类、包装/说明书、热负荷偏差、干烟气中CO含量、热效率、一般结构(熄火保护装置)、进气管尺寸、标志等18项性能指标;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烟气中CO含量(无风状态)、烟道堵塞(无风状态)、热水产率、热负荷准确度、热效率、安全装置、铭牌、包装等13项性能指标进行了检测。
15样本一氧化碳排放量不合格
据介绍,GB16410《家用燃气灶具》新旧标准在结构上最大要求变化就是所有的灶都须加装熄火保护装置,以防止燃气灶意外熄火时,燃气泄漏引起火灾事故。行业内不少中小企业在新标准执行初期,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本次抽检共发现46个样本无熄火保护装置。
热负荷是反映燃气具加热快慢的热工性能指标,也是消费者选购产品时十分注重的一项性能要求,家用燃气灶如果热流量偏差太大,使用时火力大小不易控制。鉴于中国的烹饪文化,热负荷要求较大,因此在国家标准中把热负荷偏差和主火的最小热负荷规定为强制性条款。本次抽查燃气灶有37个样本不合格,为灶具最主要的不合格项之一。燃气热水器热负荷不足,产热水能力就不够,但如果热负荷太高,烟气中的一氧化碳排放就超标。因此热水器的热负荷设计也十分讲究,其必须与热水器的燃烧器、换热器结构匹配。本次抽查热水器共有27个样本热负荷超差。
值得留意的是,家用燃气具燃烧排放出的一氧化碳气体对人体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当人体吸入过量时,会在不知不觉中丧失意识,导致中毒,如抢救不及时会造成人员死亡,一氧化碳是热水器质量事故的主要元凶之一,因此,国家标准对一氧化碳排放量有严格的限量值,且作为强制性条款进行考核。但是,本次抽查共有15个样本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