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雷:
吴长江在掩盖他掏空雷士的行为
《中国经济周刊》:今年4月,您成为雷士照明的新任董事长,当时您还表示与吴长江先生的合作很愉快,如今德豪润达和雷士照明的合作却陷入僵局,您认为导致这次合作陷入僵局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王冬雷:对于吴长江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等不当行为,在我们合作之初我就有所耳闻,当我询问时吴长江承诺我不再进行这类关联交易,我相信了他。随后,在公司的运营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吴长江似乎恶习难改继续搞内部关联交易的端倪,但就像吴长江先生曾和我说过的“我穿了几层马甲你们查不着”。
董事会成员最近才突然知道,吴长江背着董事会,和自己三家关联公司签订雷士商标20年许可协议,等于把雷士的品牌价值拿走一大半;另外,不久前他还在北京威胁雷士多家经销商,和他成立一家无限公司,目的是把所有经销商都捆绑进去,威胁雷士与这家公司签20年独家协议。如果真是这样,那雷士的渠道也就断了,公司也就被他毁了。“品牌”和“渠道”是雷士最重要的东西,你觉得雷士董事会能被他绑架、能容忍这样的行为吗?所以立即启动了罢免程序。
《中国经济周刊》:有媒体报道称,您和吴长江先生合作时曾经签署秘密协议说,您不干涉雷士照明的运营。吴长江先生认为,您现在的做法违反了当时的约定,并且声称您试图将雷士照明的资产转移到德豪润达,存在关联交易,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王冬雷:雷士是一个上市公司,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公司章程、香港联交所的规则和中国的法律法规,我和吴长江任何时候涉及上市公司的行为,都不能违背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诚信和职责。按照上市公司规则,任何雷士的资产要转移给关联方,都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德豪润达与雷士的关联交易大家可以去看公告。吴长江的指责意在搅浑水,掩盖大家对他掏空上市公司行为追查,董事会一定会查清他的行为,并适时提交司法机关和向公众公布。
《中国经济周刊》:您在8月8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吴长江先生欠下4亿元赌债,但这一说法却遭到他的否认。您对此怎么看?您还出示了录音,罢免吴长江是不是早有想法?
王冬雷:吴长江说那是2012年的录音,可笑的是2012年我还不认识他,又怎会有这样深入的谈话?4亿元赌债是确实的,是他自己亲口承认的。
《中国经济周刊》: 8月8日,雷士照明董事会罢免吴长江先生的CEO职务,理由是吴长江先生的不当行为恐影响公司经营,您能说明下吴长江先生的什么行为影响公司经营吗?
王冬雷:香港法律文件的措辞是很委婉,用了“不当”。我给你分析一下:2014年7月25日董事会披露了合法取得雷士品牌(商标)授权的公司名录,这其中没有吴长江的三家关联公司,这致使经销商对他那三家关联公司的合法性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使他不得不暴露那份非法私下签订的20年的授权协议。
另外,他也是想借此威胁、要挟董事会,想说明他掌控了雷士最重要的资产;如果罢免他,他可以以此种方法把雷士价值100亿的资产“雷士NVC”商标非法转移到他自己的关联公司去,若雷士照明失去了对“雷士NVC”商标的独家掌控,公司价值将大幅度下降,事实上也就摧毁了合法的雷士照明。而吴长江自己却可以借此非法获得巨大的个人利益。这是严重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他利用自己担任雷士执行董事及CEO的职务便利,做这样严重违规违法的事,尤其可恨!
《中国经济周刊》:一些经销商向本刊反映他们对目前公司管理层的混乱现象感到失望,您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恢复经销商对于公司的信任?
王冬雷:公司董事会尽快依法落实作出的决议,8月29日雷士照明在香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吴长江执行董事职务,股东的投票结果没有悬念。到时候吴长江在公司的一切职务都将被罢免。公司将进入规范经营的全新发展时期。
《中国经济周刊》:接下来,针对此事,您还会采取哪些对策和行动?
王冬雷: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尽职尽责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吴长江:
王冬雷想掏空雷士
《中国经济周刊》:今年4月,王冬雷先生成为雷士照明的新任董事长,当时您还表示与王冬雷先生的合作很愉快,如今德豪润达和雷士照明的合作却陷入僵局,请问导致这次合作陷入僵局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吴长江:主要是对雷士照明的控制权之争。去年5月开始,王冬雷就开始插手很多事情。他就是想把雷士照明的核心产品都转移到德豪润达。去年雷士照明的光源产品生产已经被王冬雷强行转移到德豪润达。
另一方面,德豪润达财务状况不理想,企图让雷士来承担德豪润达之前的广告费用,我们的管理团队不同意,我更不会同意,他就非常怨恨。
在这一年多的合作当中,王冬雷喜欢越权,不断地越权管理,直接参与公司不同层级的管理,引起我们管理层极大不满。而且经常自作主张地做一些变更,包括董事变更从来不跟我商量,直接就定了。
《中国经济周刊》:您表示王冬雷先生存在关联交易,试图将雷士照明的资产转移到德豪润达,您得出这一结论有什么证据?
吴长江:王冬雷是想掏空雷士照明,雷士照明广州运营中心实际是王冬雷的公司,他是广州运营中心的大股东,每年2亿的销售额,而且这个关联交易从来没有公告过,这是违规的。
他所指被授权使用雷士照明品牌(商标)的三家公司,其实早在雷士照明招股书中有说明,在2012年德豪润达入股雷士照明前,就已公告过,同时每年依授权协议上交品牌使用费。
重要的是,雷士照明商标的所有权归属“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惠州雷士”),从法律上来讲,作为与香港上市公司“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相互独立的法人,惠州雷士的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长江,就商标普通许可使用,这一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有权代表公司做出授权,该等授权不违反《合同法》、《商标法》、《公司法》等法律,亦不违反惠州雷士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该授权合法、有效。
上市公司的公告是有意混淆了在开曼注册、香港上市的“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与惠州雷士的区别,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提出异议是没法律依据的。
《中国经济周刊》:王冬雷先生在发布会上表示您欠下4亿元赌债,您是否现在还欠有4亿元赌债?这对公司经营带来了什么影响?
吴长江:所谓巨额债务是对我的诬蔑,企图抹黑我。他就是想通过污蔑我,实现控制公司的目的。
《中国经济周刊》:一些经销商向本刊反映他们对目前公司管理层的混乱现象感到失望,您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恢复经销商对于公司的信任?
吴长江:“共赢”文化其实就是植根在雷士的企业文化,它是雷士照明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雷士照明成功的原动力。
雷士照明在各省的运营中心实际上是一个分公司,而这些分公司的管理者,我很乐意让经销商担任——我相信我的员工,为什么不相信我的经销商?
《中国经济周刊》:在您的上一次危机中,您赢得了包括经销商在内很多人的支持,但这一次大家都保持了沉默,对此您怎么看?
吴长江:我很理解经销商他们现在的处境,因为以前王冬雷就用向8家运营中心停止发货,来恐吓运营商,而且他还以董事长名义召集运营商在广州开会,企图瓦解雷士照明的渠道。
所以关于运营商这块,我想用事实说话,而且现在王冬雷是董事长,动不动就用董事长越权,很多运营商也许有这方面的顾虑。王冬雷在确定和我合作之后,终于找到了救星,他在录制电视节目时曾表示,他给他妈妈打电话说“我们有救了,我们有指望了”,这是他的原话。如果雷士照明不救他,可能今天没德豪润达了。
《中国经济周刊》:为什么会三次发生罢免危机?在这方面,是否有过反思或经验教训的总结?
吴长江:我现在很懊悔,其实这三次风波都是股权之争,都是控制权之争,没什么区别,只是形式不一样而已。这次更是直接采用暴力的手段,用流血的方式进行抢夺。
雷士为什么在十多年时间里出现这么多波折?有必然的原因,也有偶然的原因,但必然的原因会多一些。我这个人就是江湖义气,我把所有人都当成好人,都当成君子,然而这个世界并非那么美好。这两年我的认识是,只有英雄才能创造历史,在公司快速增长时,你必须有话语权,否则英雄也会变狗熊。
《中国经济周刊》:接下来,针对此事,您还会采取哪些对策和行动?
吴长江:在8月11日的见面会上,我说过为了雷士,为了所有股东的利益,不惜采用暴力的手段,让公司一片大乱。我在召集律师团队,收集证据,我会依法维权,也希望其他股东可以支持我,尽快把雷士做好。雷士再遇波折,作为创始人的我最痛心。希望雷士人能携手共渡这个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