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批10家电子商务 示范企事业出炉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彧)近日,根据市电子商务协会《中山市首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办法》,经申报、评审及结果公示等程序,首批10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以及3个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南头、小榄、沙溪)名单于出炉。他们将作为中山电子商务的先进典型,发挥带动各镇区重视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作用,同时提高电商企业诚信经营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由中山市商务局为指导单位,市电子商务协会为主办单位。其中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要求是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商企业,可以是电子商务传统应用型企业、电子商务运营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物流服务,电子商务代运营及代托管,电商园区,人才培训及服务机构等)。
其中要求电子商务传统应用型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上年度通过电子商务实现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上一年度通过电子商务实现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占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0%。电子商务运营企业除了要求上年度通过电子商务实现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外,企业职工总数还需在40人以上,其中从事电子商务服务、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50%。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则根据具体类型制定了不同标准。
但如果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或正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不能参加认定。认定之后,示范企业有拖欠银行债务、欠税、恶意欠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也将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