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现在使用的电视机超过10年了吗?你是否知道家用电器也有保质期?记者近日了解到,“过期家电”不但耗电,还容易引起火灾和爆炸。
近日,家住道里区的王女士家的电视机在使用时经常散发出烧焦的味道,家里人好几天都不敢看电视了。于是王女士找来工人检查,工人称她家电视机的毛病是显示器内部的电路老化。王女士打算到售后维修电视机时,被告知电视机已经过了安全使用的年限。
如今,市民在购买家用电器后,只要家电使用时不出毛病,市民就会一直使用,直到电视机不再出影、洗衣机不在转动、电冰箱不在制冷才想到换一台新的。消费者不清楚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家电不但会消耗更多的电,更严重的甚至还会伤人。据业内人士介绍,家电超过安全使用期限后,由于内部元件出现老化,一旦机身受到外力的影响,就容易发生电路短路,导致电线着火,甚至发生爆炸。专家建议消费者及时淘汰“过期家电”。
据悉,今年5月1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开始实施,《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也同时推出。里面规定了家电的“退休”年龄。并要求生产厂家要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该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算起。
近日,记者走访了哈尔滨市几家家电商场,发现目前在哈尔滨市销售的家电中只有少数贴了“安全使用年限”标志。可是当记者了解该产品的时候,售货员根本不提安全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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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的规定,彩色电视机为8至10年、电冰箱为12至16年、洗衣机为8年、个人电脑为6年、空调为8至10年、电热水器为8年、微波炉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