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计的程序:建筑照明设计的程序一般分成九个步骤:
1、 明确照明实施的用途与目的
照明设计必须首先确定建筑物的用途,是办公室,会堂、教室、餐厅还是舞厅,如果是多功能房间,更要把各种用途列出,以便确定满足要求的照明设备。这一点是建筑照明设计的基础。
2、 光环境构思及光通量分布的初步确定
在明确照明目的的基础上,确定光环境及光通量的分布。如舞厅、要有刺激兴奋的气氛,要采用变幻的光,闪耀的照明:如教室,要有宁静舒适的气氛,要做到均匀的照度和合理的亮度,不能有眩光。
3、 照度、亮度的确定
(1) 照明方式的分类,照明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般照明:指室内基本一致的照明,多采用于办公室场所,一般照明的优点是:a、即使室内工作布置变化,也无需变更灯具的种类与布置。b、照明设备的种类较少。C、均匀的光环境。
※分区的一般照明,是将工作对象和工作场所按功能来布置照明方式。而且,用这种照明设备,也兼作房间的一般照明。
※局部照明。在小范围内,对各种对象采用个别的照明的方式,需有灵活性,局部照明的优点是:
◎按要求的条件,对每个必要的对象进行照明,易于控制。
◎通过对某一对象特别高度较低,有效的突出对象。
◎节约能源
◎灯具安装高度较低,维护方便。
为了使眼睛适应亮度的过度变化,应同时采用至少为局部照明照度值20%以上的一般照明。
◎上述各方式并用。
(2) 照明方式的选择
通常,对整个房间总是采用一般照明方式,而对工作面或需要突出的物品采用局部照明,例如办公室往往用荧光灯具作一般照明,而在办公室桌上布置台灯作局部照明,又如展览中整个大厅是一般照明,而对展品用射灯做局部照明,因此房间用途与室内布置就确定了,照明方式也随之确定了。
4、光源的选择
各种光源的效率,光色,显色性及特性等方面各有所长,可用在不同的建筑照明,详见光源部分。
5、灯具的选择
在照明设计中选择灯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灯具的光度特性(灯具效率、配光、利用系数、表面亮度、眩光等)u
经济性(价格光通比,电消耗、维护费用等)u
灯具的使用环境条件(是否要防爆、防潮、防震等)u
灯具的外形与建筑物是否协调等。u
以下对灯具光特性与经济性的选择作些说明:
(1) 灯具的光特性选择
◎在层高较低的工业与民用公共建筑中,如工厂实验、办公室、商场、各种文化设施内的休息厅和接待室等),房间的墙面与吊顶均要求一定高度,要求房间有较高的反射系数,并需要一部分光直接射到顶棚和墙上,此时以采用半直接照明型或间接型配光的灯具为宜。照明器上半球光通辐射一般不应小于15%(如乳白罩灯具或散射型灯具),并应避免采用特狭照明型直射灯具。
◎在高大厂房(6M以上),宜采用深照明型灯具,但对有垂直照度要求的场所不宜采用高度集中配光的灯具,而应考虑有一部分光能照到墙上和设备的垂直面上。
◎建筑物室内要求减少阴影时,可采用广照型配光灯具,使工作点能受到来自各个方向灯具光线的照射。如果对消除阴影要求十分严格,则最好采用发光平面(如发光顶棚),它的特点是照度高,且均匀,对消除阴影比较理想。
◎带有格栅的嵌入式灯具布置成的发光带,一般多用于长而大的办公室或大厅,光带的优点是光柔和、没有眩光,缺点是顶棚较暗,特别是光带间距大时,就更为突出。
◎为了防止眩光,应选用带保护角或带有漫射玻璃的灯具。
经济的考虑:
◎考虑照明的经济性时,要作全面比较,主要考虑初投资,耗电费及年维修费。
◎如果进行全面的经济比较十分复杂,难以进行,则以在获得同一照度值情况下消耗功率最小的照明方案作为最经济的方案。
6、室内布灯数的确定 根据已选择灯具及房间大小,照度等因数可以计算室内布灯数,计算公式及方法下面会讲。
7、灯具的布置
照明方式有一般照明,分区的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及混合照明,布灯的方法也随着照明方式面异。
①一般照明的布灯方法。
◎理确定灯与灯的距离,灯与墙的距离
◎合理确定布灯的图案。
非均匀照度的布灯法。有些场所(如客厅、宴会厅、商场等)的一般照明并不强调照度均匀,而是在保证足够的照度前提下强调照明的气氛,着重考虑装饰美与体现环境特点,这种非均匀照明方案的布灯,主要有两种方案。
◎中心照明方案:中心照明方案用在客厅,宴会厅等处,在厅堂中心装设大型花吊灯,充分体现出豪华欢快的气氛。
◎分区照明方案:分区照明方案多用在商场,商场面积大,用均匀照明会明显得呆板与一般化,不能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而分区照明就能吸引顾客,突出商品。一般将商场分成若干个商品区,对各商品区的照明可视商品的特性而异,可采用光色不同的光源,衬托出不同商品的特色,产生良好的效果。
②局部照明的布灯法:
局部照明方式目的是为了照亮某个局部(如办公桌、展品、工作台等,一般采用装设工作台与小型射灯来达到目的,对一些面积稍大的局部照明采用荧光灯或投射式吊灯)。
7、对照明设计结果的检验
如果对照明设计检验结果而修正,则要在重新选择光源与灯具之后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