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与“包修”一字之差,却让刘先生自己掏了500元维修费。历下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商家“ 终身保修”的美丽陷阱。
2002年,省城消费者刘先生花3900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全自动洗衣机,当时经销商承诺厂家“终身免费保修”。前段时间刘先生洗衣时,发现电机动力不足,自动洗衣机成了“不自动”。于是,刘先生便找出购买的发票、保修卡等前去修理。然而特约维修部检查了故障后,却给刘先生开出了一张更换零部件及维修费用的清单,称要维修就要收取500元费用。刘先生不接受,于是来到消协部门投诉。
历下区消协调查后发现,当年刘先生买这台全自动洗衣机时,生产厂家已濒临破产,维修零部件大都断档,再加上近年来该经销企业也已濒临倒闭,早已无力实现自己当年作出的终身免费保修的承诺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解释,“包修”是经营者把整个修理任务承担下来,包括修理、材料以及运输费等,消费者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责任,而且必须保证修好,否则就必须包退、包换。而“保修”则没有确切界定,因此被一些商家解释为保证修理,修理的同时照样收取材料费和运输费。所以一旦商品出了三包期,商家所谓的“终身保修”就不具备任何意义,而工商和消协对这种收费保修也没有任何办法。
历下工商 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遇见以“终身保修”招揽生意的商家,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被不实的承诺迷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