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由银行和商家联合推出的分期付款业务,由于能够降低消费“门槛”、“提前享受”高档产品而成为了不少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时的首选付款方式。但近来由于部分商家和银行悄悄地取消了“免手续费”、“零首付”等优惠,从而使得这种刚刚得到消费者认可的付款方式一下子又变得不那么“实惠”了。
分期优惠暗中缩水
消费者陈先生日前来到本市海光寺附近一家大型家电卖场选购电器,因为以前就在这家店用自己的信用卡享受过分期付款的服务,所以这次没带多少现金就去了。没想到选好了一款电器准备让营业员帮忙办理分期付款时才得知,现在的分期和以前的分期不一样了,以前商家承诺的分3期、6期均免手续费以及分12期手续费有优惠等促销政策全都取消了。现在要通过分期付款买家电,不论分几期,都要额外支付2.5%至4.5%不等的手续费。陈先生发现,这样算下来,就相当于提高了家电产品的零售价格。以陈先生打算买的价值7800元的电器为例,如果要按12期分期付款的话,就要额外支付300多元。
分期优惠实为“诱饵”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了解到,到家电卖场买电器分期付款“免手续费”的优惠确实已经取消了,但是记者在卖场里随机采访的多位准备购买电器的消费者都表示,对此并不知情,而且当得知这项优惠已经取消,分期付款必须比一次性付款多付钱时,绝大多数消费者都显得十分惊讶,并表示难以接受。据了解,之所以消费者对分期付款优惠缩水一无所知,主要是缘于商家的“低调”。不少消费者接受采访时表示,前一阶段卖场刚刚推广分期付款时一直都是大张旗鼓地宣传,承诺分期付款能够降低消费门槛,并且不必多花一分钱的手续费、利息,因此逐渐开始接受这种消费方式。但现在取消优惠却是“悄悄行动”,的确令消费者感到当初的优惠好似“诱饵”一般。
分期不妨算笔细账
既然商家的优惠“不辞而别”,那么消费者在选择这种付款方式时,为减少“损失”,也有必要算一笔细账了。仍以陈先生7800元的家电为例,如果选择3期分期付款,则要在首次付款时以2.5%的费率一次性支付195元手续费,然后每期付款2600元;如果是分12期的话,手续费以4.5%的费率计算,为351元,每期付款650元。但购买时如果用信用卡一次性付款,然后选择信用卡账单免息分期服务的话,却有可能更划算。例如陈先生信用卡所在的银行,可提供账单金额90%的免息分期付款,3期、6期、12期的手续费率分别为2.6%、4.2%和7.2%,那么分3期的话,手续费为182.52元,消费当期只需还款分期额以外的780元和手续费,总共962.52元,分期部分从下月账单中开始体现,以后每期付款2340元就可以了。这样算来不但付款总数低于卖场分期,每月的分期款也低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