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深圳加紧制订中国首个企业应对知识产权“洋官司”的指导性文件,《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七月即将出台。这是中国地板行业乃至整个中国企业在国际上付出惨痛教训后走出的坚实的一步。
出口贸易的行业之痛
近年来,中国产品频频在国际市场上大展雄风,木地板出口数量快速攀升,目前约有40%的产品远销到近百个国家,成为国际出口上的“过江蛟龙”。但,中国木地板行业却在近两年频遭国际巨头专利等知识产权“大棒”打压,遭到很多“占山猛虎”的拦腰一击。作为中国的企业,产品不断走出国门,赚取外汇,是每一个国人的骄傲,而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上不得不败走麦城呢?这和一些企业甚至是行业的“内功”与“外功”是有深刻原因的。
欲修内功 先除内耗
就2005年7月开始的地板锁扣专利337案来看:18家涉案中国企业有11家积极应对,并分成4个阵营开始了应诉,历经一年半的艰难应诉,今年1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公布的中国强化木地板“337调查”最终裁决的公开文本称,由“燕加隆”公司发明设计的“一拍即合锁扣地板”产品没有侵犯申诉方的任何诉争专利,今后可以自由进入美国市场。深圳燕加隆这个在“337调查”中孤军作战的企业成了惟一的胜利者。
在地板行业3000多家企业,涉案18家为何只有1家能胜诉?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拥有自己的技术才是真正的竞争本钱。一个企业竞争的资本,包含技术,成本,服务等,对于行业来说就是合理有序的竞争与发展,才有了立足与国内行业乃至国际市场的“内功”本钱。自主的专利技术,完善的服务体系,超前的营销手段,这些是一个国际品牌缺一不可的必修内功。
抛开一些客观因素,主要问题还是在企业自身的“内功不足”和“行业内耗”上。据代表5家中国地板企业参与美“337条款”调查案的何军律师称:“分割应诉团队产生了不必要的风险。如果大家当初能够集体决定应诉,那么上百万美金的应诉费共同分摊,会比分开应诉支出的费用低。”“多个应诉团队各自邀请了专家证人,结果尽管证言都是反对申请人的指控,但三方专家证言之间存在冲突,因此这成为终裁推翻初裁的重要理由。ITC认为,既然中方企业各自使用的“地板锁扣”方法都不一样,那么就不能证明申请人的方法是不对的。” 从这段话中,不难看出此次复合地板企业应对美国“337条款”调查,明显存在应诉企业内部分化、应诉团队之间协调不力、专家证人的证明存在分歧等等问题。
其实“行业内耗”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很多企业纠缠于一些口头问题在大打口水战,炒作噱头。无形中分淡了行业和企业对产品开发以及服务质量的精力。很少有企业能投资在产品技术的进一步开发和提升服务质量上。这是国际竞争中的中国企业一个很严重的软肋。我们应该提倡良性竞争,比技术,比服务,单纯的营销攀比只是国际品牌竞争的第一步。
外功优势 积极把握
企业国际贸易中的“外功”——如今的市场竞争,不仅仅体现在企业本身上,还有很多外部因素,国际贸易更是如此,政府的每一项政策,标准都将影响到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和行业的贸易发展,更加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制定。
就最新拟订《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来说,该“指引”对惹上“洋官司”的深企如何处理外方的“律师函”、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组建应诉团队等敏感、重大事项,首次提出了细致、操作性极强的指引和对策。这份在全国尚属第一份的行政性指导文件,据牵头制定这一“指引”的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友军表示,这一“指引”力争提供操作性强的指南或指导。他透露,在经过此次研讨和修订后,该草案将尽快报市法制部门审核,预计在7月颁布实施。而在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强化地板行业新标准中。对于新的检测标准各项指标都将接近或达到欧洲甚至国际标准。这份新的标准,更是得到了行业内人士的大力支持。使得企业在国际贸易竞争中能有接轨国际标准的技术标准。
从加入世贸组织,到337调查背后的国家支持,还有最近深圳加紧制订中国首个企业应对知识产权“洋官司”指导性文件“海外维权指引”。地板行业发展的近二十年来,我国在对外贸易和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长足进步,均在积极努力为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也为我们的企业在勤修着“外功”。在乎的,只是企业怎样去理解,把握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而已。
在此我们呼吁,中国地板企业应该拿出自己的经验,一方面在注重自身技术改革与发明创造的基础上拒绝互相倾轧的无谓“内耗”,建立行业信息共享机制和专门对外沟通机构,形成中国地板界的统一声音;另一方面,依靠、配合政府,完善相关款项,勤修“外功”。将打开的手掌用力握起,对外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拳头,才能不断在国际贸易竞争中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