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受人认为房屋不符交付条件,但迫于各种原因不得不按入住通知办理入住,一定要约定不放弃权利。
律师在陪同收房过程中发现:大多数买受人会因为各种原因在交付不符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办理入住,如果您不准备退房或解除合同,这样做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声明不放弃权利。
因为按照规定,办理入住就等于交付,这实质等于双方对合同的变更,这样才不至于给开发商免责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