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智能 家居 产品"的品牌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建立完善的营销网络,使"智能 家居 产品"产品不断提高市场份额,我们公司在坚持维护销售商正当权益及最大利益的同时,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同担、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制定本销售政策。
销售方式
公司采用办事处辅导下的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制。办事处位于全国各行政大区的中心城市,其职责为:在公司总部的领导下,规划本区域内的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售后服务工作,发展、监督代理商,做好技术支持工作;代理商原则上在全国每个省会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设立一家,其职责为:在公司办事处的辅导下,组织本地区内的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工作,发展下一级销售网络,规范销售行为;经销商、分销商设立在省会城市及其以下的地区,其职责为:销售产品、反馈信息,严格按照公司的销售制度执行。
代理商、经销商及分销商的选择
1、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经济实力,在家庭智能化及相关产品的推广及销售上有丰富经验的合法企业。
2、商业信誉良好,有健全的营销网络。
3、须设立产品展示场所(由公司免费提供展示产品),并配备专业销售人员推广本公司产品,由公司免费培训。
4、 须具备一定的产品安装、调试、维修能力,由公司免费进行培训。
5、 代理商有义务接受公司对其月销售额及年销售额的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公司选择代理商的重要参照。
公司对销售商的统一支持
1. 公司对代理商和经销商进行相关的产品知识、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并委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分销商则由上级经销负责。
2. 在市场推广初期,公司可为销售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图文资料,宣传册等资料。
3. 公司颁发统一的地区代理商或特约经销商证书,并享受公司统一全国性广告支持。
4. 对优秀销售商,公司年终有一定规模的奖金、返利。
5. 对滞销产品(外观、质量不影响销售的),补足差价后,可调换公司所生产的其它畅销产品,降低了经销商经营风险。
6. 根据市场拓展情况,协助代理商在当地组建"ApBus智能" 家居 产品推广联盟,定期召开年会,交流成功经验,实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