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净化北京市的人造板家具市场,降低家具摆放环境中游离甲醛等有害气体的释放量,把其对消费者人身健康的损害程度降至最低;达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扶优治劣,引导消费的目的。北京家具行业协会在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协助配合下,开展推荐《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的工作。
一、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推荐条件
1、企业重视管理,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环保意识,在市场上有较高信誉;企业有一定规模,效益好;消费者对企业质量投诉上诉率为零;无对“有味“家具的投诉。
2、申报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产品所使用的人造板及其复合板,按标准检测必须达到合格品水平;游离甲醛释放量必须达到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即:
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 E1≤9mg/100g可直接用于室内
E2≤30mg/100g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胶合板、细木工板 E1≤1.5mg/L可直接用于室内
E2≤5.0mg/L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饰面人造板 E1≤1.5mg/L可直接用于室内
4、板式家具的产品质量按QB/T195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标准对产品进行型式(即全性能)检验。游离甲醛释放量≤1.5mg/L,符合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规定。
5、人造板和板式家具的检测,应由推荐单位通知,由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在生产单位仓库中随机抽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
6、受推荐企业必须是北京家具行业协会或中国家具协会会员单位。
二、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的单位,具备条件时,须经审核领导小组成员推荐,到北京家具行业协会领取《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申请登记表。
2、申报企业应提交下列资料登记备案。
(1)《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申请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工商局复印章);
(3)家具展销市场有关本企业质量投诉的证明材料二份;
(4)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5)北京市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人造板材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6)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人造板家具全性能检验报告》
3、审核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并在《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签字后生效。
4、交纳年度评审管理费,领取证书。
三、监督管理
1、《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证书有效期一年。被推荐企业应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复查申请,经按申报审核程序复审合格后,收回作废证件,换发下一年度证书。
2、为了加强管理,《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证书不得复印,由推荐单位统一制做。以加盖推荐单位正式公章的证书做为有效证件。
对于企业因商业需要而复制证件时,可由企业向北京家具行业协会登记,经审核同意后,统一印制。复制证书适当收取工本费。
3、受推荐的企业不得在所销售的产品上贴挂任何标记。由推荐单位统一制做铜牌,不得私自仿制。
4、企业应严格自律,加强对人造板进厂把关检验,加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对产品的出厂把关检验。对因人造板未达到绿色环保标准而受到消费者对有味家具投诉的企业,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绿色环保人造板家具先进企业》称号,并收回所发证书。
5、推荐办公室设在北京家具行业协会。
联系人:于秀苏 罗忻 周毓彬
电话:8404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