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向海关总署发出《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这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1月27日公布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后的一个补充通知。
跟面向国内生产的涂料产品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一样,对于进口涂料,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免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此番发出《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并不意外。在1月27日的《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这一通知的公布表明,不管国内涂料企业还是外资涂料企业,都在此次征收涂料消费税的影响范围之内。有行业人士对此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了进口涂料也要征收消费税,外资企业不知道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