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算 这些人的维权账单
人物 张先生
身份 普通消费者
获赔金额 ¥14400
维权成本 ¥16400+1年时间
维权成功 反亏了2000元
2012年,市民张先生在某商场买了一款价值4000元的立式暖气片,但因该暖气片不合格导致漏水,家中地板受损。在向商场索赔无果后,张先生将商场和生产厂家一起诉至朝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商场和生产厂家退货后另外支付双倍赔偿8000元。
张先生称,在维权过程中,他花费交通费300元,误工费1000元,地板损失费5000元,打字复印费100元。“由于对方不服一审判决,我二次请代理律师,一共花费了10000元。官司是赢了,交通费、误工费等法院也要求对方赔偿了,但律师代理费法院不予支持,算下来,我实际上还倒亏了2000元。”张先生很无奈:“一审用了6个月,二审3个月,强制执行3个月,前前后后耗费一年,时间成本也不少呀!”
对此,张先生当初的代理律师——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2013年进行了大量修正,但对消费者维权成本方面的损失并没有给予充分关注。他建议有关部门应对此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如建立消费者维权基金、或以地方立法或司法解释等形式,将律师代理费确立为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的必要损失。“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敢于维权、积极维权,才能对不良商家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