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叶磊 陈红生记者薛庆元)购买的是家电样机,出了质量问题就不能享受“三包”吗?日前,消费者乔先生就遇到这样的尴尬事。江苏省镇江市消协相关人士表示,家电样机出了问题也应与正常商品一样享有“三包”服务。
乔先生于去年5月在镇江一家电连锁企业购买了一台美的冰箱,一年之内因质量问题维修4次仍没修好,乔先生要求商家退机。但商家表示,消费者购买的是样机,不能享受正常“三包”。乔先生无奈之下,向镇江市消协进行了投诉。
镇江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家用电冰箱在该规定的商品名录内,“三包”期限为整机一年、主要部件3年(压缩机、风扇电机、温控器、蒸发器、电磁阀、过滤器、冷凝器、毛细管),且该规定没有对所谓样机是否除外作特别说明。因此,应当理解为只要是名录内的商品就适用相关规定,商家的所谓样机不享受“三包”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乔先生的冰箱连续维修两次以上且在“三包”期内,经镇江市消协对商家进行普法宣传,商家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
镇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样机,要了解样机的生产时间、展示时间、试用时间,以及样机的使用和损耗程度、安全使用年限等信息。样机的“三包”有效期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并不是按照生产或出厂日期计算。而需要经营者安装调试后方能使用的商品,“三包”有效期自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