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其中明确,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如实介绍维修服务相关价格信息;收取“上门费”必须提前主动告知消费者;夜间服务、高空作业服务等相关特殊服务收费须提前告知;不明码标价最高可罚5000元。(11月1日《北京日报》)
近年来,由于缺乏行业规范,家电维修变得套路满满。像“小病大修、无病假修、坐地起价”等行业乱象,早已变得司空见惯。更令消费者费解的是,即便面对天价的报价,由于家庭维修的专业性较强,对时间精力和知识储备都有较高的要求,到头来只能“照单全收”。
严格地讲,对于家电维修价格,必须做到公示、透明、公正、公道,并不缺乏制度法规。早在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制定出台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2012年8月实施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不得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2022年7月,施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也明令要求,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可是,由于家电维修项目缺乏细化标准、信息严重不对称、计价标准不统一,再加上家电维修行业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平台审核力度不够,多种因素叠加,造成了国家制度安排,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让明码标价成为制度花瓶,沦为一种摆设。
有鉴于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隆重出台了《北京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其中,提出三大货真价实的亮点,可圈可点:一则,辅料零配件也要标明价格。例如,对于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辅料、零配件等产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相关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二则,经营者要自证尽到提前告知义务;三则,先消费后结算须出具清单。比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如果没有明码标价,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干货满满且可具操作性的《规定》,不仅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体现出政府层面规范家电维修服务行业的决心和信心,也能从根源上遏制“漫天要价,小病大修、无病假修、坐地起价”等行业顽疾。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有效执行。《规定》既然已经颁布实施,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监管主体,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通过从严执法、从严惩治来倒逼维修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而提供让消费者称心如意的服务。
当然,作为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货比三家,最好选择有线下实体店、口碑好、监管措施比较严的家电维修平台。唯有社会各界共同发力,才能真正让家电维修不再套路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