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民杨女士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一年前,他们一家在株洲石峰区的全友家居花9万余元签订了全屋装修合同,主要为家具柜装修。装修过程中,杨女士意外发现店家并未按合同约定使用中纤板,而是将中纤板和颗粒板混合使用。
3月17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该门店负责人罗先生。对方称,因为中纤板做不了杨女士所看中的颜色,且杨女士在与设计师沟通的过程中也同意使用颗粒板。杨女士对此予以否认:“等我们发现板材不对了才告诉我。”
杨女士要求将家具拆掉重做,门店负责人则称,此举将对双方造成巨大损失,愿意对杨女士进行一定的补偿,杨女士未同意,双方协商无果。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投诉 说好的中纤板变成了颗粒板
2021年1月,杨女士在位于株洲石峰区的全友家居花9万余元签订了一份全屋装修合同。“合同里明确提到,将为我免费升级到全友无醛中纤板板材,约定的是2021年8月20日完工,没有如期完工不说,还把部分材料也换掉了。”
杨女士回忆,2021年11月,家具柜装修还未完工。有一天,她父亲的一位朋友来到家中,问她:“你们家的柜子怎么用的是颗粒板?”“我当时说我们家用的不是颗粒板,是中纤板啊。”
之后,发觉吃亏的杨女士找到全友家居销售。“对方承认是混合使用的,柜子的主体部分用的颗粒板,其余部分用的中纤板。”杨女士回忆,销售当时告知她,要先确认问题出现的原因,“要确认到底是厂家发错货了,还是设计师下错单了”。
“之后我得到的答复是,设计师已经辞职了。设计师当时给过我们一个送货单,上面有标明型号,我签了字就代表我知晓了,设计师也和我确认过。”杨女士说,当时设计师并没有明确告知使用的是颗粒板。
事后,杨女士来到全友家居门店协商。“门店一开始说赔给我们几千元,但我们没有同意,提出了重做家具柜的诉求。”杨女士称,因为板材都是放在自己家里的,“怕含有甲醛,还是不放心”。
目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杨女士家中的家具柜装修处于停工状态。
回应 当事人对换颗粒板一事知情
3月17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该门店负责人罗先生。“因为中纤板做不出来杨女士想要的颜色,所以我们换成了颗粒板,她是知道的。”罗先生称,现在行业里一线品牌清一色都是用的颗粒板。
对于罗先生的说法,杨女士没有认可。“当时在选颜色的时候没有向我们说明那个颜色没有中纤板,是等我们发现板材不对了才告诉我的。”
“当时我们确实是在合同里面写可以升级成中纤板。其实中纤板与颗粒板唯一的区别在于,中纤板可以做造型,二者的价格是没有区别的。”罗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也与杨女士有过协商。“说给她补偿一些钱,但对方要把做好的这一套家具柜拆下来重做,这对双方都会是很大的损失。”罗先生说。
具体补偿多少钱?罗先生暂未告知。他只是告诉记者,店家愿意给杨女士进行补偿。“补偿比重新做一套更好,但是对方直接说全部换掉重做,所以我们当时没有同意。”
“设计师告诉我,使用颗粒板这件事,他是跟杨女士经过沟通确认并征得对方同意了的,再加上上面也签了字。”罗先生说,杨女士可以去找专业的人士问,也可以确认颗粒板做出来的效果与其余板材是否有区别。
目前,双方仍在就此问题进行协商。罗先生表示,如果协商不成,杨女士也可以选择走法律程序。
律师说法 如有证据可向法院起诉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在有协议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商家不按约定发货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杨女士能拿出相应证据证明,证明商家确实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按合同约定发货从而造成违约,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