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马上召开,董明珠提出家电强制报废议案,建议家电超出安全使用期强制报废,并建立回收流程,禁止旧家电再次流入市场,那么这样的建议到底利好谁?
任何产品都有使用寿命,家电也不例外。长期使用由于线路、元器件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另外旧家电技术落后,节能环保都是问题。淘汰旧家电是每个家庭都面临的问题,但是啥情况下淘汰呢?
在2020年由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组织行业制定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标准中确定,冰箱、空调等家电的安全使用权限为10年,洗衣机、油烟机、燃气灶、电热水器等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出台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一是规定家电生产与使用安全年限;二是家电实行“退休”制,生产厂家生产的家电要标注安全使用年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计算);三是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 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由厂商承担;四是家电过了“寿限”出现安全事故,厂家不再承担责任。
可以看出细则明确规定厂家要标注安全使用年限,而实际市场上的家电大多忽略这条,甚至是推销员夸大使用寿命。
美国、欧盟、日本有强制报废家电回收法规,但是没有强制报废年限,意思就是报废后的家电必须按规定执行,但是啥时候报废没有强制。
国家发改委明确回复了董明珠建议,加快建立淘汰旧家电回收流程,同时鼓励淘汰旧家电并给予补贴。
建立强制淘汰标准,目前看还不现实,困难很多,需要深入探讨。家电生产企业库存增加,董明珠此时提这样的建议难免有为企业代言的嫌疑。家电制造企业更应该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上多下功夫,尽最大努力保证消费者安全使用,不能拿安全使用年限作为撇清自己责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