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消息,为深入贯彻《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 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
行动计划提出,到 2023 年要发展一批家电生产企业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的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回收处理模式和经验做法, 重点家电品种规范回收利用率明显提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市场主体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支持家电企业履行回收责任的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生产企业更好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履行社会责任在家电行业形成共识、蔚然成风。
具体来看,行动计划要求以下几点:
在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 4 类家电产品中,鼓励生产企业(按总公司计算)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参与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的企业(以下简称责任企业)要明确纳入回收目标制的产品品类,并按年度确定回收目标,包括年度回收量、年度回收率(年度回收率 = 年度回收量/前三年度平均销售量)等数量目标和年度回收行为等行动目标。回收产品的数量统计不受品类和品牌限制。在评估中数量目标完成情况占 70%,行动目标占 30%。
鼓励责任企业利用自身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等开展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不断完善销售服务体系的回收功能; 联合电商平台、家电卖场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加强与区域大型回收企业、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合作,建设基于家电更新信息的定向废旧家电回收服务网络。
鼓励责任企业依托销售网络建设废旧家电回收存储设施,推动家电销售网络与储运网络一体化发展。引导责任企业与回收企业共建共享废旧家电回收储运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废旧家电集散转运中心,为责任企业储运通行提供便利。
支持责任企业建设覆盖家电回收、运输和处置利用的信息系统,并同拆解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共享,对废旧家电实行统一编码、转运联单,实现回收处理全流程可追溯。 责任企业回收后的废旧家电应全部交由有资质的拆解企业进行规范处理 。责任企业可自建拆解生产线,按要求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后,开展规范拆解;或通过委托加工、联合经营、股权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方式,与有资质的废旧家电拆解。
废旧家电拆解企业要按照再生原料分类分级质量标准,不断提升深度处理水平。责任企业要加大对再生原料的采购力度,建立绿色供应商名单。鼓励责任企业与废旧家电拆解企业联合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加强对再生原料、再生产品和产品回用部件的研发,推动产品设计向易回收、易拆解方向予以优化。不断提高再生资源的质量和利用水平,畅通废物再生与循环利用渠道。
制定出台具体激励政策措施,优先支持责任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将完成回收目标并达到国家有关管理要求的责任企业纳入家电生产企业“绿色责任名单”,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审批时优先支持。对责任企业所承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到,三部门的行动计划还要求,责任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编制《废旧家电回收目标责任申请报告》。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建立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协同管理工作组和专家组,组织对责任企业报送的责任申请报告进行专家评审, 研究提出符合实施废旧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的责任企业名单 ,并于每年 3 月底前将责任企业名单及其回收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