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间,中国商务部发布消息称,2018年8月30日,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大疆”)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请求ITC对大疆发起调查的Autel Robotics是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智能”)在美设立的子公司。追根究底,此次事件实为两家中国企业的专利战。
对于这次事件,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大疆相关负责人,不过目前大疆尚未做出回应。
这里的“337调查”指一项专门针对专利的条例 ,即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主要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根据调查程序,美方一旦裁定目标企业有违规行为,目标企业所生产的相关产品或将永久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这也就意味着,大疆一旦败诉,将要退出美国市场,甚至全球市场也将被屏蔽和被封杀。
据悉,此次Autel Robotics请求ITC对大疆发起调查只是前序专利战的后续。2018年4月25日,道通智能的美国子公司(Autel Robotics USA LLC)就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大疆三家公司(DJI Technology Inc.、SZ DJI Technology Co.Ltd.和DJI Europe B.V.)提起诉讼,称大疆侵犯了其两件美国发明专利权。
这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为174号和184号,174专利名为“自动载具速度的自动规划和调节”,184号名为“紧凑型无人旋转飞行器”,分别由道通从霍尼韦尔(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和加拿大渥太华一家名为“Draganfly Innovations Inc.”的无人机公司购得。
道通智能认为,大疆目前在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御Mavic”系列、“晓Spark”系列、“精灵Phantom”系列、“悟Inspire”系列等多款无人机产品均涉及侵犯上述两件专利,于是将大疆诉至法庭。商务部发布的消息则为这一事件的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