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间,勤上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黄志勇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公告显示,勤上股份拟向温琦指定的黄智勇出售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90%股份、广东勤上半导体照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勤上光电有限公司30%股权、安徽省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鄂尔多斯市莱福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安徽邦大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福建省国策光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江苏尚明光电有限公司13.33%股权、广东慧誉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67%股权、广东省中科宏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3.75%股权,黄智勇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双方分别于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8日、2018年4月3日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资产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资产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之二》(以下合称“资产转让协议”)。双方现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资产转让协议,并达成本终止协议。
勤上股份指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启动以来,公司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审议相关的议案,并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近期国内市场环境、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并结合以下因素,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1、为交易对方提供履约授信方之一的杨勇所持公司股份均已于近期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2、交易对方履约担保方李旭亮、温琦夫妇直接、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相关股份仍然存在平仓风险;3、标的公司存在对公司应付款,该事宜交易双方未形成有效解决方案。
勤上股份表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形成最终方案,交易双方签署的相关《资产转让协议》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生效,并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决定,交易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良好,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勤上股份当前主营业务包括教育培训和半导体照明,半导体照明业务将主要由公司子公司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