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商萍萍 通讯员 张传丽)记者昨日获悉,消费者张女士花2万元购买的全新实木家具居然是样品,商家对此不承认且拒绝退货。经高青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张女士所言为实,商家在证据面前最终同意全额退款。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张女士近日到高青县消保委投诉,称其1月在高青县某家具商场花2万元购买了一套实木家具,送货到家后发现该家具并非新品,遂要求退货。但商家坚称所售家具是新品,不予退货。无奈之下,她只好向高青县消保委寻求帮助。
高青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向该品牌家具的生产厂家进行调查了解得知,张女士所购款型家具2016年就已停产。随后,高青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对销售商家的进销货票据一一进行核实查验,未发现当时商家用做样品的那套家具的销售去向。在众多证据面前,该商场负责人只好承认销售给张女士的那套家具实为样品,并同意全额退款,张女士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高青县消保委提醒大家: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遇到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行为时,要学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